姜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点亮乡村夜文化夜经济夜生活让三夜经济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十七届三次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03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沈阳市以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目标,坚持把发展夜间经济作为激发城市消费升级的重要战略举措来抓,通过组建夜经济工作发展专班、市区联动、商旅文体融合,全力推进夜经济载体建设,打造夜间消费场景。
一、制定出台发展夜经济政策文件
2019年以来,市商务局先后出台了《加快发展夜经济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19〕18号)、《沈阳市夜经济示范(特色)街区认定标准》(沈商务发〔2020〕19号),提出“三核、两带、九片区”的夜经济空间构想,部署了发展夜经济的主要任务和配套措施,确立了将我市打造成为区域夜经济消费中心和东北夜经济地标城市的目标。
二、培育夜经济街区示范主体
市商务局依托传统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城市广场和老工业厂区等资源,积极开办和改造升级夜经济街区,截至目前,市商务局组织认定了21条市级夜经济示范(特色)街区,涌现了中街、老北市、兴顺夜市、歇马夜市、1905、红梅文创园等一批具有文化特色的中、高端夜经济示范(特色)街区。
2023年,经我市推荐,省商务厅组织评选,沈阳中街、太原街、歇马夜市、沈阳天地、红梅文创园、铁西万象汇西红市市集、状元市集、赛特奥莱风情小镇8个夜经济街区获评省级示范(特色)夜经济街区。
三、全面营造夜间消费氛围
2023年,市商务局举办“沈水之阳 夏夜未央”夜经济活动暨“夜太美 相约歇马”夜市开街仪式、沈水之阳 夏夜未央”等夜经济活动。全市45条重点夜经济街区全面开街,打造兼具“国际范”和“烟火气”的多元、时尚、潮流、沉浸式的夜经济场景146个。
市文旅局依托乡村资源,挖掘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民间技艺、民俗歌舞等,配套精品民宿、乡村茶馆、咖啡馆、美食馆、文创馆等,支持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开发乡村夜游、夜集、夜娱、夜秀等夜间产品和服务。支持发展田园音乐会、篝火晚会、美食节、采摘季、露营节等活动,衍生乡村旅游夜经济消费链。
四、拓宽农民增收和培育农村新业态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积极延伸和拓展农业产业链,培育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指示,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集观光旅游、消费体验一体化发展的新型特色产业形态。结合市文旅部门《关于2023 沈阳夏季游“夏日享清凉”活动方案》,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我市休闲农业发展,特制定沈阳乡村休闲旅游夏秋季游活动方案,推动休闲农业发展,宣传乡村旅游成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
全市总计开展各类活动26次,以赛事经济为抓手,充分发挥“农业+”拉动经济的杠杆作用,以农文旅体融合促消费升级;以节庆节日经济为抓手,着力打造我市最具特色的休闲旅游目的地、市民慢生活休闲之都驿站。以特色农业节庆节日活动拉动消费经济升级;以暑假为契机,开展“农+游+学”模式,探索自然,走进农村,开展丰富多彩的研学之旅;以“农业+会展”带动相关农业产业,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以会展活动为依托,拉动城市消费。
结合地域实际,以“夏纳凉”“秋采摘”为主题,通过反映特色农事节庆、农耕文化、科普教育、农事体验、民俗文化、田园景观、乡土美食、乡村夜经济等富有乡村特色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并结合特色农事节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牌推广活动,体现观花赏景乐趣、农耕文明韵味、消夏避暑特色、乡村休闲体验,打造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展示休闲农业发展成效的精品旅游线路。全市总计创建13条精品旅游线路,其中获农业农村部认定市级精品旅游线路2条,区县级精品旅游线路11条。
2024年,农业农村局为持续推动休闲农业新业态发展,宣传乡村旅游成果,拉动农村夜经济,积极开展各类节日节庆活动,以特色、生态和休闲观光农业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核心,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构建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新型农业产业体系。
市文旅局将发挥文化赋能业态融合发展作用,坚持项目为王,场景为要,活动为媒,以夜兴城,以游兴夜,推出夜研、夜读、夜玩、夜展、夜娱、夜游等六大主题活动,带动文旅夜间消费转型升级、城市夜经济加速升温。
市市场局将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持续优化经营主体准入,加强经营主体的登记管理,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夜市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解决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为我市乡村夜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