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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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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建议(第0296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 发布时间:2024-04-10

马行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市坚持问题导向,制度领航,力争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推动农业经济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集体经济增收共富专项行动,引导闲置土地使用

2024年1月30日市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巩固增收共富行动成果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提出加强土地、税收等要素保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满足村集体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有关规定,按7%比例提取土地出让收入。支持村集体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结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对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优先用于村集体发展,节余指标交易形成的收益,全部返还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自有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经营主体合作建企业,增加村集体收入等内容。

二、做好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市推进试点工作,为闲置土地流转交易提供平台

2023年11月14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将沈阳市列为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市推进试点。沈阳市形成了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是通过2年试点,逐步构建起比较健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和符合行业发展特点的监管机制,基本形成覆盖主要交易品种的标准化交易规则,因地制宜探索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模式,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发展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并有助于盘活闲置土地等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通过信息化交易平台的公共宣传作用,为闲置土地达成合作创造机会。

三、积极推进涉农项目谋划工作,为闲置土地利用提供机会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在9个涉农区县市安排部署年度谋划项目总投资550亿元的目标任务,引导各涉农地区充分用好农村各类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特别是推动建设5大农业产业链、1个食品产业链和7个农业产业集群,试点示范创建了乡村振兴示范县2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6个、乡村振兴示范村45个、乡村振兴示范带7个,以及特色农业县1个、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典型案例7个,带动一村一品等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发展。强化项目为王、落实为要等理念,加大市县两级项目调度频度和力度,纳入赛道进行比拼和亮灯管理,坚持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推进,多措并举,促进农村闲置土地有效利用。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闲置土地产业化应用

为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2024〕1号)和省市工作部署,按照市领导指示要求,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认真梳理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按照优先发展、倾斜支持、整体覆盖、务求实效的原则进行优化,起草了《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若干政策措施》。3月21日,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发文执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支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出支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大力推动设施农业提档升级、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等13项政策措施。

(二)支持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提出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等2项政策措施。

(三)支持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建设食品工业大市、强化农民增收举措等3项政策措施。

(四)支持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出统筹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等5项政策措施。

(五)支持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提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设文明幸福乡村等2项政策措施。

(六)强化对“三农”工作的倾斜支持。提出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等2项政策措施。

上述政策的实施将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带动闲置土地有效使用。

感谢您对农业经济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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