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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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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宠物猫狗及流浪猫狗管理建议(第0199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动物防疫处 发布时间:2024-04-02

曲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宠物猫狗及流浪猫狗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犬和猫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伴侣动物,甚至成为家庭成员。我们非常认同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观点,加强犬和猫的管理,共建人宠和谐社会,是我们建设文明沈阳城一直追求的目标。近年来,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犬和猫的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依法治理工作逐步推进

为了规范犬管理工作,2010年我市就出台了《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参与、实行综合治理的原则,公安部门作为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登记和养犬许可证年检,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行为,以及收留流浪犬等管理工作,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负责犬的免疫、产地检疫和其他相关管理工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犬管理工作。2014年辽宁省出台了《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更加细化了犬管理工作。

2020年,农业农村部正式将犬移出《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这是国家层面首次认定犬不再作为家畜品种,农业农村部答记者问时解释把犬作为人类伴侣动物对待。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遛犬行为、流浪犬猫管理进行规定,并明确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主要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犬管理工作逐步规范

一是强化违规养犬整治,形成管控长效机制。对禁养犬滚动摸排,开展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违规养犬行为,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劝阻不文明养犬行为。2023年以来共整治不牵绳遛犬8592起、无证养犬4563起、公共场所遛犬8145起、一户多养76起、查处违规饲养禁养犬55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持续保持有影响犬伤人案事件“零发生”。

二是强化文明养犬宣传,获得良好社会反响。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文明养犬,发放文明养犬手册、倡议书,居民区设置宣传牌,张贴海报等宣传材料9万余份,充分利用业主微信群,定期发送文明养犬提示语,通过媒体连续宣传报道我市养犬政策规定,发出文明养犬倡议,开展13场“依法文明养犬进社区”活动,采购2万条犬绳,免费发放给已办理犬证的市民。

三是强化涉犬警情处置,赢得群众满意评议。对重点区域精准治理、跟踪问效,对群众举报及时处置,对810件投诉举报线索、156件政府平台(民心网12345)涉犬问题,逐一办理回复,群众满意率百分之百。

四是组织开展犬狂犬病免疫,保护人宠健康安全。从便民角度出发,在全市择优认定40家动物诊疗单位作为狂犬病免疫注射点,对注射点负责人及免疫人员进行培训,免费为犬进行免疫。

五是规范宠物诊疗行为,促进宠物诊疗行业有序发展。组织开展规范宠物诊疗秩序整治行动,规范宠物诊疗行为,全市285家动物诊疗机构,除可以治疗疾病外,还开展宠物美容、出售宠物用品等一系列服务,为宠物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三、流浪犬收容救助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

一是积极推进犬养殖的数字化管理水平。市公安部门已与沈阳电信合作建设“沈阳市智慧养犬管理平台”,拟通过引进卫星定位犬牌,实现“硬件+平台+APP”的管理模式,推动养犬管理向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变,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行业高效监管、线上移动执法、数据统计分析、社群养犬服务等功能,有效解决犬走失后无法找回的困局,大力推动养犬管理质效提升。

二是不断提升收容能力和条件。2019年受公安部门委托,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单位后院建了流浪动物收容所,设置求助电话,主要收容流浪犬和猫,来源于公安部门和街道捕获,每年留置约400只。2023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新建一个收容所,建设38个封闭舍,带地暖、活动场、自动上下水,总容积约1000只。每年投入宠物粮、消毒、防疫等经费200余万元。

三是积极拓展社会救助渠道。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随时为丢失宠物的宠主提供认养服务,方便宠主快速找到走失的宠物。为解决收容的流浪犬、猫出口问题,每年定期开展宠物领养、爱心捐赠等活动,每年领养犬70只左右。由于收容的宠物大部分都是遗弃、残疾、患病的,一般无人领养。同时,为了更好服务社会,我们免费为畜主做好病死犬猫无害化处理工作,每年处理1000条左右,主要来源各动物诊疗机构和收容的病死犬。

    感谢您对宠物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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