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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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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农资安全供应的建议(第0144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4-03-28

王丽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农资安全供应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力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广大农民利益,助力沈阳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紧盯农时推进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执法机构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区县开展工作。结合春耕备耕,提升对种子、农兽药、饲料、农机、化肥、农膜等农资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强化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农资打假工作。3月8日至10日,农业农村部工作督导组调研检查了我市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抽检种子和农药样品4批次,对我市农资打假开展情况予以高度正向评价。

二、强化产品抽检,保障农资质量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计划抽检种子、农兽药、肥料、饲料等农资样品抽检740批次,检测种子质量和农兽药、饲料的有效成分,保障农资质量安全。今年已抽检122个种子样品,完成质量检测38个,合格率100%。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两年开展化肥、农膜、农用管材管件、农用泵等4种农资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共400批次。其中,2022年生产领域抽查60批次全部合格,流通领域抽查140批次,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14%;2023年生产领域抽查64批次,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6%,流通领域抽查136批次,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15%。

三、强化执法检查,严打重点领域违法

市县农业执法部门对生产企业入库种子开展巡查检查,确保市场销售的种子质量。2024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了4个农资领域的执法工作组,与区县执法部门分级分区开展精准执法检查,重点规范种子、农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等农资产品经营秩序,重点瞄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集散地、交界区域开展全覆盖巡查,重点打击门店不规范经营、游商游贩上门推销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年初以来,已出动执法人员512人次,检查农资销售经营主体415家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区县局对化肥、农膜、农用管材管件、农用泵等4种农资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持续保持生产条件,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和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是否销售伪造、冒用许可证标志等产品,是否购进或销售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产品,严厉打击农资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四、注重正向引导,保障农民权益

针对目前农资采购旺季,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采取了集中宣传和入户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正向宣传力度。通过设置选购农资咨询台、优质农资推介台、假劣农资曝光台,发放法律法规、农资选购常识手册等宣传材料,进一步增强农民识假辨假能力。通过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受理农民投诉和违法行为举报,协助农民解决购买农资遇到的问题。在新民市举办首届农机农资展销会,启动2024年3.15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为广大农民提供专家现场指导服务。

五、下一步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产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是要进一步压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法律法规、生产许可有关政策要求、标准和技术规范等的宣贯力度,确保企业按细则和标准正规生产。

三是要深入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工作,坚持监管和服务并举,在做好监管工作的同时,持续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充分发挥质量技术优势,实施精准帮扶,帮助问题企业尽快步入正轨,提升农资企业产品质量。

感谢您对全市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和农资安全供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主办: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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