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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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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加强康平现代农业产业化先导区 政策扶持的建议(第0503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供给侧改革处 发布时间:2023-04-14

宋楠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加强康平现代农业产业化先导区政策扶持的建议收悉,我局十分重视您的建议,经认真的研讨和分析,认为该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对康平县乃至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现答复如下:

2022年,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到康平调研讲话精神和市“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全力打造东北乡村振兴示范样板”任务要求,在我局的积极指导下,康平县编制完成了《康平县现代农业产业先导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康平县现代农业产业先导区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4年)》,明确了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具体步骤。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设立发展基金,支持项目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协助市财政局等部门共同出台了《沈阳市财政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财政优先保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沈财农〔2023〕130号),其中第2条(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明确:统筹中央、省、市和区县财政资金,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有关规定,按7%比例提取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安排四区县(市)3.8亿元引导资金,帮助设立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支持地区经济发展。指导区县(市)按照新增政府债券政策支持方向,谋划储备债券项目,建立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经协调市财政局金融处意见,您提出的建设玉米科学研究院和院士工作站可申请这部分资金进行建设。

(二)培育“一村一品”专业村镇

康平县2022年新认定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10个,三年累计达到24个;指导落实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奖补资金,并继续给予奖补资金支持。推动海洲乡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创建。

(三)扶持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

市级资金支持康平县5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5个;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项目7个,新增储藏能力6400吨;支持农业产业链提升固定资产投资补助项目2个。

(四)促进农业产业化转型提升

康平县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5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4家。2022年新认定市级龙头企业4家、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5家,2022年新认定2家,拨付落实省级示范联合体贷款贴息资金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

(五)促进农业领域一二三产业融合

指导康平县玉米、生猪现代农业产业园方案规划编制,成功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指导康平县规划7个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其中东升乡村振兴示范带通过省级遴选评估。推进农产品加工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个,完成省级聚集区创建绩效验收。支持海洲乡花生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创建,认定郝官镇肉牛、北四家子花生杂粮市级农业产业强镇。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推进康平县现代农业产业化先导区建设,我局积极谋划与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合作共建。

(一)以省农科院为平台,通过组建协同创新服务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专家工作站等多种形式,积极吸引国内外专家团队来沈创新创业,通过多方途径解决制约沈阳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的“卡脖子”关键技术。

(二)省农科院选派相应的专家担任科技副区县(市)长或科技顾问,围绕产业发展需求选派科技顾问,担任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副院长或专家工作站站长等。同时以省农科院为牵头单位,联合沈阳市有关专家和科技人员共同组建科技服务团队,加强科技服务和信息共享,促进科研成果快速转化。

(三)依托省农科院国家中长期种质资源库、海南农作物繁育基地,共建种质资源库,协助各区县(市)建立地方种质资源目录。省农科院联合沈阳市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成立科研攻关联合组,共同开展本地化新品种选育,引进、示范、推广优新品种,并优先将省农科院成果向沈阳市转化,重点支持沈阳市打造农作物“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领军企业。

(四)围绕沈阳市优势特色农产品,做好农产品品牌战略,授权使用“省农科院”标识无形资产,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农业区域公用品牌,为各区县(市)蔬菜、杂粮、渔业等特色产业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提供技术支持。进一步提升沈阳大米、康平小米、辽育白牛、梁山西瓜、康平花生、永乐葡萄等“乡字号”“原字号”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感谢您对康平现代农业产业化先导区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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