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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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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秸秆离田及综合利用的建议(第0028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改厕专班 发布时间:2022-06-23

乔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秸秆离田及综合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秸秆离田及综合利用工作
(一)基本情况
按照《辽宁省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辽农社发〔2021〕434号)、《沈阳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沈农作办发〔2021〕12号)及2022年冬季重污染频发时段大气污染强化管控工作会议的要求,我市秸秆利用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疏堵结合、多措并举”的原则,科学实施秸秆“五化”(即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基本实现秸秆全量化处置。2021年,全市主要秸秆作物种植面积820万亩(含玉米、水稻),产生秸秆420万吨,计划还田220万亩,离田600万亩。
(二)工作举措
1、制定方案政策。按照《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经过对各区、县(市)秸秆利用工作全面调研和省内专家论证,制定下发了《沈阳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量化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秸秆利用和离田工作目标、任务、措施、时限等要求,确保秸秆利用实现全量化处置;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下发了《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处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了资金保障政策;各区县(市)因地制宜,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补贴标准、实施细则等。
2、加强技术支撑。为更好的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解决秸秆利用中遇到的难点问题,2021年我市成立了以省农科院、沈阳农大、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沈阳农业现代化研发服务中心等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团队,积极做好技术服务、评审、评估验收等工作。
3、加大资金扶持。2021年计划资金4000万元,按照大气污染强化管控工作会议的要求,市政府批准追加资金用于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
4、加强宣传引导。市县乡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车、条幅、画册等多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引导教育农民群众转变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和环境意识不烧秸秆。全市制作宣传条幅2万余幅、宣传单等5万余张,宣传面达到100%。
5、加强督导检查。成立了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及专项工作督导组,同时聘请专业第三方团队对秸秆利用和离田情况进行调查。局领导定期召开线上或线下调度会、每周调度秸秆利用、离田情况,确保完成秸秆利用和离田工作任务。
(三)秸秆“五化”利用。
1、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肥料化利用是循环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秸秆综合利用适宜结构调整的重点领域。2021年我市秸秆保护性耕作170万亩、黑土地保护50万亩,利用秸秆115.42万吨。
2、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是秸秆综合利用的重点发展领域,近年我市持续鼓励养殖。2021年我市秸秆饲料化利用179.1万吨。
3、秸秆燃料化利用。秸秆作为燃料通过生物质锅炉供暖、企业生产生物质燃料、农户烧火做饭、取暖等,是秸秆综合利用最为直接的途径,也是农村生活能源重要途径。2021年我市秸秆燃料化利用87.56万吨。
4、秸秆原料化利用。秸秆常用于加工成日光温室保温草帘。2021年我市秸秆原料化利用13.53万吨。
5、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作为基质栽培食用菌,常用于建设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2021年我市秸秆基料化利用1.99万吨。
二、关于秸秆禁烧工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对生态环境工作的要求日益深化,大气污染防治也进一步迈入精细化管理行列,秸秆禁烧工作也被列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焚烧秸秆产生众多危害,从国家到省、市政府,均明令禁止焚烧秸秆。
(一)秸秆焚烧的危害
一是污染大气环境。农作物秸秆中含有氮、磷、钾、碳氢元素及有机硫等元素,经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臭氧等。且焚烧过程中,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发炎。近年来,我市春季多次经历因秸秆焚烧造成大气环境治理监测数据爆表,被国家和省政府通报批评。
二是极易引发火灾,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春季大风天居多,焚烧秸秆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焚烧秸秆极易引发火灾,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三是焚烧秸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焚烧秸秆产生大量浓烟,导致路面能见度降低,直接影响到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对交通构成潜在威胁,严重影响到正常的公共秩序,直接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二)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一是法律法规作出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规定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作出明确要求: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是政策性文件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辽宁省关于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及沈阳市2018年以来各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中均明确提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具体要求。2018年10月1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秸秆禁烧规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作出了更明确及严格的要求。
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受秋冬季雨水较大秋收延后和暴雪冰冻极端天气双重因素影响,给秸秆离田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造成还田面积增加,使焚烧隐患问题增加,看管难度较大。
1、秸秆收储难度增加。在收割粮食时因地面水位过高,收割机械进地将部分秸秆碾压到田里,造成机械打包不彻底,遗留焚烧隐患。
2、储存难度增加。由于秋收晚,秸秆含水量大,打包过早秸秆容易霉烂变质,不易储存,打包后需要在地里晾晒,达到离田条件后才能运出。
3、秸秆全量深翻还田工作延迟。计划深翻的地块因天气原因,未能在封冻前完成,原计划深翻50万亩,封冻前实际完成不到30万亩,剩余的均在开春后完成深翻,留田秸秆看管难度增加。
4、水田秸秆离田难度大。由于天气原因部分水田地收割机作业困难导致个别水田地存在高留茬问题(国家规定不超过15厘米,我市规定不超过10厘米)。
5、农民种地观念陈旧。部分农民种地习惯难以更改,习惯将耕地收拾干净再种地,故将田里秸秆残留碎叶拢到一起后进行焚烧。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秸秆利用禁烧等有关要求,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如遇特殊情况各区、县(市)还可根据实际需要申请追加资金,同时要求区县(市)加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扶持力度,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度,确保完成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任务。
二是采取“疏堵结合”方式,加大监管力度,采用更先进、科学的方法严控秸秆焚烧行为。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和离田责任。县、乡(镇)、村都要建立干部包村、包片巡查制度,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通过与种植大户、合作社签订协议等方式,落实秸秆综合利用责任。
三是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科普知识教育,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组织技术讲座、典型示范带动等多种形式,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感谢您对沈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市委农办秘书处
责任人:韩大鹏
承办人:张留义
联系电话:22843503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6日

主办: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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