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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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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沈阳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发展战略实施的建议》(第0557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4-03

李兆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沈阳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发展战略实施的建议》(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六届二次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055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产品加工业现状

1.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已经形成了稻米、饲料、乳品、畜禽、果蔬、食品加工六大主导产业,其中,饲料和禽类加工业位居全国前列,乳品加工全产业链建设成为国家乳业奶源质量建设的领跑者。沈北新区、新民市和法库县获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2008-2012年,5年间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迅猛,年均增幅超过15%。自2013年以来,受经济新常态影响,产值呈下降趋势,但仍然高于全市工业发展水平。2018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318户,实现产值696亿元。

2.龙头企业情况

在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中,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企业85户。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156户,其中国家级8户、省级44户、市级114户,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比2010年增长47%。建成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4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8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沈阳市农产品加工业自2013年起受受宏观经济影响,农产品加工业呈现下行趋势。原材料价格增长,企业运行成本增加,产品市场销量大幅锐减等原因导致农产品加工业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全市年主营收入超过10亿元的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只占总数的3%,超过50亿元的仅有1户,大多数企业仍没有摆脱“小、散、低、全”的传统模式。产业链条不完整,一二三产融合程度低,产业之间互联互通性不强,产加销、贸工农出现脱节。目前全市建有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的企业只占总数的7%左右,发展全产业链建设的企业更是不足3%。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中农产品加工企业寥寥无几,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不超过20户。主要农产品一次性加工占70%-80%,初加工及半成品占主体,二次以上深度加工仅占20%-30%,精深加工水平较低,抵抗市场风险能力不强。

三、今年以来重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19号)精神,按照有为市长批示,结合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际情况,围绕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沈阳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规模稳步增长,在壮大龙头企业、推进精深加工、促进产业融合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和新突破,稳居全市主要支柱产业第二位,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建成全国乃至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农产品加工基地。

四、下步主要工作思路和措施

下一步,沈阳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19号)精神,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主攻方向,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规模稳步增长,在壮大龙头企业、推进精深加工、促进产业融合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和新突破,稳居全市主要支柱产业第二位,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建成全国乃至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农产品加工基地。

1.着力发展优势产业。重点支持粮油、饲料、畜禽、乳品四大优势产业不断做大做强,并在行业领域内位居全国前列,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领军企业。着力培育和扶持果蔬、水产等短板产业快速发展,鼓励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全力打造畜产品千亿产业链。

2.不断提升精深加工水平。鼓励和支持企业重点发展高附加值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鼓励企业建立自主研发中心,引进高端科技人才,强化与科研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到“十三五”末,全市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5%以上,精深加工比例达到50%以上。

3.加快推进产业融合。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以农产品加工为核心,带动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延伸产业链,大力发展仓储物流业和农业服务业。打造生猪、肉禽、乳品、稻米等产业从繁育、种养、加工到物流、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依据产品需求在优势产区建设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推广优质专用品种、高新种养技术、统一管理模式。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智慧农业,培育和打造我市优质农产品“十大品牌”。

感谢您对沈阳市休闲农业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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