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
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关于提倡对土地保护性耕作鼓励农民秋季秸秆覆盖性还田建议》(第0620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0-04-20
宋力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倡对土地保护性耕作鼓励农民秋季秸秆覆盖性还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展保护性耕作是遏止东北黑土地退化、恢复提升耕地地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是一项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兼顾、利国利民的革命性耕作措施,保护性耕作技术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农耕措施,具有保护农田、减少扬尘、蓄水保墒、抗旱节水、培肥地力、增加土壤有机质、促进秸秆还田利用的优点。
保护性耕作已经在我市实行多年,2014全市实行保护性耕作28万亩,2015全市实行保护性耕作41万亩,2016全市实行保护性耕作47万亩。2019年底从中央到省市层层调研保护性耕作项目,各级部门非常重视,2020年辽宁省分配我市保护性耕作任务为133万亩。根据各区、县(市)玉米种植面积,结合技术应用条件等因素,已经细化分解到各区、县。我们要求各区、县(市)要提高政治责任意识,深刻领会保护性耕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保护性耕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将所承担作业任务逐级分解下达,落实到乡镇、细化到村、农机作业户、农户和地块,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非常感谢您对保护性耕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0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