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服务中心
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在沈阳召开
信息来源:农村改革处 发布时间:2024-06-30

6月27日,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在沈阳农交中心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的安排和要求,开展培训,交流经验,安排工作,有序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推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沈阳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省农业农村厅及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授课。

会议指出,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工作,是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激活城乡资源要素实现合理配置、规范产权流转交易维护合法权益的要求,对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一要把准发展定位。进一步明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功能定位、底线原则和重点任务,发挥好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渠道、健全农业经营体系平台、实现财产权益载体等功能。二要严守底线原则。坚持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因地制宜稳妥有序,坚持市场配置政府监管。三要明确建设任务。以规范化建设为引领,推动健全交易体系,拓宽交易品种,完善交易规则,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四要稳妥开展试点。试点地区要依法依规试点,突出试点任务,构建四个体系,严格时间节点,健全推进机制,确保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要以“开放、共享、同进”的理念,围绕农村产权“交易+监管”运行模式,以落实国家和省试点任务为重点,规范交易流程、完善交易规则、加强风险防控,不断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质效,扎实做好全省农村改革工作。

会上,锦州市、枣庄市分别就土地流转纠纷处理案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实践情况作交流发言。山东、内蒙古、湖南、海南等全国各地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代表参加会议。

主办: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政务公开电话:024-82703878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 邮编:110001
网站标识码:2101000035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00449 辽ICP备18004178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