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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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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细化任务指标,完善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根据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等工作部署,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依法依规通过网站、媒体、政务新媒体等予以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67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1293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780条,通过线下方式公开信息594条,发布率100%、报送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答复2件,正在办理0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被行政复议0件,被纠错0件,行政诉讼0件,被纠错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及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做好全局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在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专栏设立“建议提案”栏目,对今年我局承办的30件人大建议和17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进行公开;加强政策解读管理,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同步公开,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文件等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实现政策与解读互为链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进行局门户网站栏目改版,规范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建设,制定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细化公开内容,完成了扶贫、涉农补贴以及农业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执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表》,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闭环,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依申请公开,按照接收登记、申请表审查、保密审查、拟定答复意见等程序办理,严格执行法定时限,对不予公开范围从严把握,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1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处室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够,未形成一种自觉公开的良好行为习惯;二是部分处室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今后,我局将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更好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沈阳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http://nyncj.sheny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邮编:110003;联系电话:024-82703878;电子邮箱:snwbgs@126.com)。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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