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
大家好!
与您息息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
一、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
是指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和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依法开具,承诺其销售的农产品未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的证明。
二、哪些产品需要开合格证?
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农产品。
三、谁要开合格证?
1.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产地按生产批次开具;
2.农产品收购单位或个人:收购农产品混装、分装后销售的,必须开具;
3.农户:鼓励支持销售农产品时开具。
4.通过网络平台销售上述农产品,必须附具合格证。
四、谁要收取合格证?
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购农产品时,应当收取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不得收购。
畜禽屠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收取和保存畜禽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畜禽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及养殖户提供的承诺达标合格证。
五、如何开具合格证?
承诺达标合格证应当包括承诺事项、承诺依据和产品名称、产品数量、产地、开具时间、承诺主体、联系方式等内容,可以采取信息化、印刷、手工填写等方式开具,鼓励信息化方式开具。通过采用拍照、留存原件、留存复印件或者扫码截屏等方式保存至少六个月。
六、违规有啥后果?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1.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合格证的;2.未按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开具合格证的;3.合格证内容不全、与实际不符或严重不规范的;4.未按规定收取、保存合格证或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的;5.其他未按规定开具、收取、保存合格证的行为。
同时按规定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宣
农产品生产者开具的承诺达标合格证样式

农产品收购单位(个人)开具的承诺达标合格证样式

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时间在2026年5月1日前的,仍可继续使用原样式。
二维码标识的承诺达标合格证样式
采用二维码标识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在二维码周边或者中间显著位置标明“承诺达标合格证”字样,并可以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签、农产品质量标志等标识整合,扫码后首先显示的是承诺达标合格证内容。基本样式如下:

电子合格证开具方式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0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