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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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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元旦春节 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信息来源:市执法队 发布时间:2024-02-08

为保障2024年“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辽农办质发〔2024〕31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文件要求,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下简称“执法队”)于2024年元旦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等种植面积较大的区县(市)为重点,检查对象在种植主体名录中随机抽取,包括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农药使用记录、农产品生产记录、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情况、废旧地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等。截至目前,执法队共对9个区、县(市)的19家种植主体开展执法检查。检查期间,对2起未按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农药使用记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此外,执法队对市风险监测发现风险隐患的铁西区张三家子村有关种植主体开展了执法监督抽查,共抽查蔬菜样品10批次,合格率100%。

在执法检查的同时,执法队还通过现场讲解和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指导农户科学用药、增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意识,提醒设施农业生产主体注意冬季用火用电安全,其间共发放宣传材料百余份。

下一步,执法队在做好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抽查工作,加大对不合格样品生产主体的处罚力度,为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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