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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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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常识(二)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7

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所称的农产品是指?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2、什么是农业的初级产品?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明确界定,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这里的“农业活动”既包括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也包括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未经加工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粗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形状和化学品质的加工产品。区别于经过加工已基本上不能辨认其原有形态的“食品”和“产品”。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规定A门类所述农产品是指各农业生产部门或组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取得的所有动植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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