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在沈北新区组织召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现场会。12个涉农区县(市)近40名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单家村“稻梦小镇”民宿项目,听取了村党支部书记对项目经营模式的介绍;会议采取座谈交流的形式,兴隆台街道和黄家街道党工委分别就宅基地流转经营、集体土地收费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特色做法作了交流发言,沈北新区委组织部围绕“头雁兴村”、配套政策落地等内容进行详细介绍。会议通过梳理总结典型做法、宣传推广有益经验,带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坚持党建引领、县级主导、因地制宜、改革创新、长效管理,制定《沈阳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出台5方面21条政策措施,每月专题调度推进落实情况,督促各区县(市)贯彻落实好三年行动计划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向纵深发展。截至2021年底,我市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为零村全部销号,纯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村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年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3.6亿元,同比增长13.8%。
2022年,要继续巩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果,确保各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纯收入,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55%以上,努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从“有没有”向“强不强”转变,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要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经济工作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全市235个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试点村建设,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乡村干部培训计划、作为乡村振兴“擂台比武”重要内容,不断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二要发展现代农业和特色产业,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提升行动,以”一村一品“专业村、电商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实现产业壮链补链延链,鼓励引导村集体利用有效资源资产参与农业种植、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三要充分利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奖补资金,指导扶持村盘活闲置资源、吸引社会资本,以集体经济重点项目“书记挂帅、破冰攻坚”行动,全面推动集体经济项目提速增收。四要强化集体“三资”监管,开展农村集体承包合同专项清理整顿,坚决清理违规违纪承包合同;依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实现集体资源资产进场流转交易项目“应进必进”,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市场运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五要深入开展农村“三变”改革,将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资产、资金折股量化,入股经营,以“保底+分红”的利益分配方式,发展股份合作经营模式。采取村村联合、强村+弱村、飞地经济等模式,实现村集体资源整合,破解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均衡、资金不足、经济总量小等问题。
(撰稿人:陈振华 审核人:赵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