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您的位置:首页 > 服务中心 > 机关建设
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服务中心
推广运用“清单制”为乡村治理减负添动力
信息来源:合作经济指导处 发布时间:2024-04-12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结合中央、省、市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村民共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原则,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做法,有效减轻了村级组织负担、规范了村级权力运行、增强了为民服务能力。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印发《中共沈阳市委农办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沈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实施方案》,并制定了2024年在乡村治理中运用清单制全年工作计划,力争12月底前在全市所有涉农行政村推广运用清单制。截至目前,全市清单制覆盖1293个行政村,占涉农行政村比例达到96%。

二是梳理清单内容,明确工作流程。组织区县(市)、乡镇(街道)指导村级组织全面梳理本村面临的主要问题,推广运用包括小微权力清单、村干部负面清单、村级事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村务公开清单等在内的“清单制”,并逐一制定清单流程图,确保村级事务按图运行,村、社区干部按图履责,群众按图监督,有效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苏家屯区通过建设党建引领“一站式”服务平台,将290项便民服务事项纳入到平台中,工作人员通过一部智能手机、一部电脑、一部打印机,低成本完成为村民办事需求,让群众办事少跑腿,办事不求人,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完善监督机制。健全公开制度,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并建立群众评价机制,把群众评价作为清单运行效果的重要依据。辽中区皮家堡村通过制定“清单制”群众评价办法,每季度向群众发放《皮家堡村乡村治理“清单制”群众评价表》,群众结合自身实际,对清单进行不记名评价,包括总体情况、清单内容合理性、清单内容落实情况及取得的工作成效。村“两委”会结合评价情况和意见建议,严格按照“清单制”流程进行完善,进一步提高乡村治理效率。

下一步,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把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作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理顺上级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规范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政府事项,支持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同时,加强与组织、纪委、民政等部门的协调合作,细化工作举措,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通过实施清单制达到保障农民权益、减轻村级组织负担的效果。


主办: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政务公开电话:024-82703878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 邮编:110001
网站标识码:2101000035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00449 辽ICP备18004178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