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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开展2024年第一次国家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样
信息来源: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发布时间:2024-06-01
根据农业农村部《2024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农质发〔2024〕1号)及《2024年辽宁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抽样实施方案》要求,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农业农村部承检单位对我市开展2024年第一次国家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样工作。
本次抽样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采取随机定点、现场拍照、现场定位、现场录入、即时上传样品的方式,对沈阳市内4个区县的8家屠宰企业、2家蛋禽养殖企业进行抽样。在抽样过程中,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也同时对以上抽检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养殖档案及用药记录等相关内容,并宣传讲解《辽宁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导畜禽养殖企业在生产中科学、安全、合理使用兽药,防止药残超标;屠宰企业把好质量关,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通过例行监测,能及时发现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提高养殖、屠宰企业质量安全意识。下一步,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根据风险监测结果,做好风险防控,聚焦重点,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