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服务中心
2024年沈阳市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综合处 发布时间:2024-03-16

一、起草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部署要求,促进沈阳市农村居民持续增收,让人民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拓宽农民就业创业渠道,提升农业综合生产效益,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强化农村社会保障,持续增加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推进共同富裕,真正当好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跳高队”,努力在辽宁打造成为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先行地中当好“排头兵”。

二、制定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中央一号文件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为“三农”工作重中之重。

三、总体目标

到2024年底,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农民就业创业形势持续向好,农业产业发展不断提质增效,农村资源资产要素活力充分激发,农村保障政策有力有效。总体实现“311”目标,即“三不低于”、“一缩小”、“一优化”,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不低于地区经济增长水平、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和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缩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构持续优化,有效提升工资性收入、巩固提升经营净收入、缩小转移净收入与全省差距、大幅提高财产净收入。

四、主要措施

1.拓宽就业渠道,全力扩大工资性收入

一是加强农民就业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实施舒心就业进村屯行动计划,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力打造“一县(区)一品”劳务品牌,做强“新民菜农、法库陶瓷工、康平管家、康平塑编”等特色劳务品牌,力争实现“一品带动万人就业”。

二是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实施“春风行动”、线上“沈阳业市”与线下劳务市场、零工市场紧密联动促进农民就近转移就业;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收集适合大龄农民的就业岗位、零工信息,搭建供需平台,根据农民身体状况合理安排手工艺、家政等工作岗位。

三是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序引导农民外出务工,为供需双方畅通岗位对接渠道;探索与国外、省内外建筑、纺织等用工需求量大的重点企业对接,组织劳务输出;落实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等政策,减少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的成本。

四是拓宽乡村用工渠道。市发展改革委等重点在四个县域地区推广“以工代赈”,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优先吸纳当地农民参与高标准农田、水利、交通、生态造林等基础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业与旅游、餐饮、食品制造、交通运输等产业融合,促进农民高质量就业。

五是支持农村创业创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强化政策扶持和指导服务,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创新。加强创业培训和辅导,做好创业服务。落实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担保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搭建农村创新创业园区或孵化实训基地。

六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加大监察执法力度,重点对“三包一靠”等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一金三制”,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处罚,重点整顿建筑市场秩序,依法依规联合惩戒欠薪失信企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深挖产业潜力,巩固提升经营净收入

一是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市农业农村局等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推进农机装备提档升级,建设千亩优质示范区,加强防灾减灾,稳住面积、主攻单产、力争多增产,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促进种粮农民收入合理增长。

二是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市农业农村局坚持农林牧渔并举,不断稳基础、调结构、提效益。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发展设施种植,鼓励工厂化生产;发展标准化畜牧养殖,发展生态渔业,因地制宜发展林药、林菜、林菌等为主的林下经济,建设林下产业示范区4个。

三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市农业农村局等延长“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产业链条,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展农产品分级、清洗、烘干、冷藏、包装等初加工,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粮油制品、果蔬制品、肉制品等精深加工和预制菜等食品加工,推动初级农产品向商品转变。

四是培育农民增收新业态。市农业农村局等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发展休闲采摘、农耕体验等新型业态,鼓励开发旅游农产品、伴手礼,鼓励农民从事小超市、修理部、小作坊等个体经营增加经营收入。

五是强化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市农业农村局等探索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行动,推行“龙头企业+经营主体+农户”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订单联结、股份联结、劳务联结、租赁联结等方式,不断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实现经营主体与农户双赢。

3.激活农村资产,有效增加财产净收入

一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市农业农村局等推动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提质增量,组建“强村公司”,充分吸纳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和广大农户积极参与;推动村企对接合作,打造“企业+村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合作模式,着力构建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的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增收。

二是充分挖掘农村产权收益。市农业农村局等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实现合理溢价;允许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向县域内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转让,探索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实现路径,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三是拓宽农民投资收益渠道。市农业农村局等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鼓励农户入股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增加农民股权分红收益。开发适应农村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理财产品,让更多的农民获得股息、利息、分红。

四是盘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自然资源局等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科学规划布局,满足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用地需求。允许农村集体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提供给乡镇企业、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使用。

4.加大扶持力度,稳步提高转移净收入

一是引导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加寄带回收入。市农业农村局等将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寄带回收入纳入乡村治理积分制范畴,对务工寄带回收入较高的家庭给予倾斜,树立勤俭节约、理财储蓄、孝亲赡老的文明乡风。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寄带回收入的科学调查和精准统计,确保应统尽统。

二是加大财政惠农力度。市农业农村局等落实担保费补贴政策,稳定农民种粮收入预期,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产粮大县三大主要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稳定生猪、肉牛、奶牛、肉羊等养殖保险。

三是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缩小与全国差距;完善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实现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统一,支持教育帮扶,对各级各类学校困难学生进行补助。

四是促进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市农业农村局等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加强对脱贫户的产业、就业帮扶;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中有升;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确保应纳尽纳。


文件链接:2024年沈阳市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图解

文件链接:中共沈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沈阳市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办: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政务公开电话:024-82703878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 邮编:110001
网站标识码:2101000035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00449 辽ICP备18004178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