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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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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养殖用药风险 保障“两节”食品安全
信息来源:市执法队 发布时间:2026-09-30

    为进一步规范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管理,压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养殖违法用药行为,根据《2026年辽宁省水产养殖滥用药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联合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总队、各相关县区执法队伍,集中开展水产养殖违法用药专项整治行动,全方位排查化解水产养殖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本次专项整治坚持源头管控、全程严管,聚焦库房排查、台账核验、休药期管控、抽样检测四大关键环节,多措并举规范水产养殖生产经营秩序。一是严查养殖投入品库房,对辖区养殖主体库房开展全覆盖清查,重点排查孔雀石绿、呋喃西林、硝基呋喃类、氯霉素等国家禁用兽药,坚决查处假借底改剂、微生物制剂名义流通的隐性违禁药物,实现违禁投入品、安全风险“双清零”,从源头阻断违禁药品流入养殖环节。二是严审养殖生产台账,逐项核查兽药采购凭证、出入库登记、养殖生产、用药记录及产品销售台账,坚决纠治台账漏记、空记、补记、伪造等问题,督促养殖户建立真实完整的养殖档案,确保养殖投入品来源可溯、使用可查、去向可追。三是严控休药期制度落实,通过常态化塘口巡查,精准核对用药时间、停药周期与水产品上市时间,严厉查处未达休药期提前起捕、违规上市销售等行为,严把水产品上市质量关口。四是强化技术精准监管,构建“快检筛查+实验室上机检测”联动模式,依托快速检测开展批量风险排查,对可疑样品送专业实验室定量检测,精准识别隐性药残风险,实现风险早发现、线索早处置。
    本次专项抽检严格遵循随机、公正、全覆盖原则,执法人员深入新民、辽中、铁西、苏家屯等重点养殖区域,以鲤鱼、鲫鱼等常规淡水养殖品种为抽检重点,聚焦各类违禁药物残留开展专项检测。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流程现场取样、分装编号、签字封样、完善抽样台账,确保采样过程规范、样品全程可追溯。本次行动累计完成水产样品抽检69个,经检测,所有样品均未检出禁用兽药残留超标,有效摸清了辖区水产养殖用药安全底数,消除了一批潜在质量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市农业执法队伍将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依托数字化监管手段补齐监管短板,持续扩大水产品抽检覆盖面和抽检频次。同时强化抽检结果运用,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溯源追责、闭环整改,持续规范水产养殖生产秩序,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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