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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沈阳市宠物医师协会开展动物诊疗专项普法宣传
信息来源:法规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发布时间:2026-04-30
4月23日,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动物诊疗机构执业行为,沈阳市农业农村局、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沈阳市宠物医师协会,面向全市各类动物诊疗机构开展了专项普法宣传,旨在进一步提升行业法治意识,将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落到实处。
此次联合普法聚焦动物诊疗机构、基层医疗诊所等重点场所,由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五大队执法骨干,通过现场宣讲、以案释法、资料发放、现场答疑等形式,精准推送普法内容。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34号》中规定的《动物诊疗病历管理规范》及《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的具体内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第800号》,详细说明动物诊疗机构及执业兽医如何规范填写病历及处方笺、如何规范使用兽用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等核心内容,并结合典型案例厘清执业边界,明确行业行为准则,现场解答各类诊疗机构日常运营中的法律疑问。
本次专项普法宣传活动覆盖省内多家动物连锁诊疗机构,执法人员与动物诊疗机构负责人、从业人员面对面交流,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一百五十余份,切实帮助从业者明晰法律底线、规范执业流程,获得参与人员的一致认可。
下一步,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执法队将持续深化与沈阳市宠物医师协会的合作,逐步构建“执法监管+行业自律+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普法宣教与行业督导,严厉打击动物诊疗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规范有序的动物诊疗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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