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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资讯中心
关于征集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家库入库专家的公告
信息来源:农田建设处 发布时间:2026-11-02

为扎实推进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项目评审、现场核查、竣工验收等技术支撑体系,充分发挥专家技术咨询、论证把关作用,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经研究,我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高标准农田建设专家库入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专业范围

推荐专业范围主要为:土壤学、农业水利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电力工程、工程造价、农学、土地资源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工程、环境工程、测绘工程、自然地理学、植物营养学、地理信息科学、智慧农业、项目管理等相关专业领域。

二、专家入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职业道德良好,保密观念强,能够客观、公正、廉洁履职尽责。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决策咨询能力,熟悉国家、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2.从事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土地整治、农田水利等相关专业工作5年(含)以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担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3.身体健康,能够按要求参加项目踏勘、评审、验收等工作,服从工作安排,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4.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未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非在职公务员。

三、专家入库程序

1.采取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方式,向沈阳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入库申请。

2.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对申请人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等开展审核。

3.对审核通过的拟入库专家,在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家库统一管理。

四、申报材料

1.《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家库专家资格申请表》《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2),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工作经历、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评审、验收、论证等相关业绩材料。

五、有关要求

1.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因岗位变动、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职的,可自愿申请退出。沈阳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工作需要、专家履职情况,定期对专家库进行调整、补充。

2.请各地区、各单位严格审核把关,择优组织申报,于2026年11月13日17时前,将《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加盖公章PDF版和其他申报材料PDF版,报送沈阳市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人对申报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入库资格,已入库的予以清退。

联系人: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处:孙晓畅 15710577034

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工作专班:董 倩 13998830359

电子邮箱:679263@qq.com  

附件:附件1: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xlsx

          附件2: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xlsx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1月2日

主办: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1号城新大厦1号楼
政务公开电话:024-82703878        邮编:110001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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