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项目评审、现场核查、竣工验收等技术支撑体系,充分发挥专家技术咨询、论证把关作用,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经研究,我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高标准农田建设专家库入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专业范围
推荐专业范围主要为:土壤学、农业水利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电力工程、工程造价、农学、土地资源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工程、环境工程、测绘工程、自然地理学、植物营养学、地理信息科学、智慧农业、项目管理等相关专业领域。
二、专家入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职业道德良好,保密观念强,能够客观、公正、廉洁履职尽责。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决策咨询能力,熟悉国家、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2.从事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土地整治、农田水利等相关专业工作5年(含)以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担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3.身体健康,能够按要求参加项目踏勘、评审、验收等工作,服从工作安排,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4.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未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非在职公务员。
三、专家入库程序
1.采取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方式,向沈阳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入库申请。
2.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对申请人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等开展审核。
3.对审核通过的拟入库专家,在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家库统一管理。
四、申报材料
1.《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家库专家资格申请表》《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2),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工作经历、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评审、验收、论证等相关业绩材料。
五、有关要求
1.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因岗位变动、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职的,可自愿申请退出。沈阳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工作需要、专家履职情况,定期对专家库进行调整、补充。
2.请各地区、各单位严格审核把关,择优组织申报,于2026年11月13日17时前,将《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加盖公章PDF版和其他申报材料PDF版,报送沈阳市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人对申报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入库资格,已入库的予以清退。
联系人: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处:孙晓畅 15710577034
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工作专班:董 倩 13998830359
电子邮箱:679263@qq.com
附件:
附件1: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xlsx
附件2: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xlsx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1月2日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0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