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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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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良种奶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13个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乡村产业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5-10-27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我省农业产业强镇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产发〔2023〕376号)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辽农办产发〔2024〕355号),经区县组织第三方初验、市组织专家组验收,辽宁省2023年、2024年良种奶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3个项目通过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1.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辽宁省2023年良种奶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该项目完成投资262.85万元,符合扶持范围投资238.70万元,用于设备升级改造。按照每个投资主体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25%的扶持标准,可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补贴59.675万元。

2.辽宁世领自营牧场有限公司沈北新区立新奶牛养殖场辽宁省2023年良种奶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该项目完成投资202.72万元,符合扶持范围投资195.91万元,用于设备升级改造。按照每个投资主体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25%的扶持标准,可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补贴48.98万元。

3.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栖霞牧业有限公司大康牧场辽宁省2023年良种奶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该项目完成投资305.29万元,符合扶持范围投资301.53万元,用于设备升级改造。按照每个投资主体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25%的扶持标准,可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补贴75.3825万元。

4.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栖霞牧业有限公司敖牛堡牛场辽宁省2023年良种奶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该项目完成投资206.24万元,符合扶持范围投资200.86万元,用于设备升级改造。按照每个投资主体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25%的扶持标准,可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补贴50.215万元。

5.辽宁辉山乳业集团秀水牧业有限公司八家子牛场辽宁省2023年良种奶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该项目完成投资119.81万元,符合扶持范围投资116.76万元,用于设备升级改造。按照每个投资主体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25%的扶持标准,可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补贴29.19万元。

6.辽宁辉山乳业集团秀水牧业有限公司登仕堡牧场辽宁省2023年良种奶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该项目完成投资56.96万元,符合扶持范围投资54.67万元,用于设备升级改造。按照每个投资主体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25%的扶持标准,可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补贴13.6675万元。

7.辽宁辉山乳业集团孙家牧业有限公司靠边屯牧场辽宁省2023年良种奶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该项目完成投资88.80万元,符合扶持范围投资85.22万元,用于设备升级改造。按照每个投资主体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25%的扶持标准,可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补贴21.305万元。

8.辽宁辉山乳业集团卧牛石牧业有限公司李家堡牧场辽宁省2023年良种奶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该项目完成投资242.55万元,符合扶持范围投资236.58万元,用于设备升级改造。按照每个投资主体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25%的扶持标准,可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补贴59.145万元。

9.辽宁辉山乳业集团卧牛石牧业有限公司麻子泡牧场辽宁省2023年良种奶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该项目完成投资938.10万元,符合扶持范围投资935.45万元,用于设备升级改造。按照每个投资主体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25%的扶持标准,可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补贴233.8625万元。

10.辽宁辉山乳业集团双台子牧业有限公司七家子牧场辽宁省2023年良种奶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该项目完成投资134.84万元,符合扶持范围投资130.21万元,用于设备升级改造。按照每个投资主体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25%的扶持标准,可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补贴32.5525万元。

11.辽宁辉山乳业集团双台子牧业有限公司双台子牧场辽宁省2023年良种奶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该项目完成投资88.87万元,符合扶持范围投资84.16万元,用于设备升级改造。按照每个投资主体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25%的扶持标准,可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补贴21.04万元。

12.辽宁辉山乳业集团双台子牧业有限公司团山子牧场辽宁省2023年良种奶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该项目完成投资338.03万元,符合扶持范围投资336.33万元,用于设备升级改造。按照每个投资主体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25%的扶持标准,可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补贴84.0825万元。

13.2024年良种奶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产业集群项目。该项目完成投资367.8万元,符合扶持范围投资363.3万元,用于设备升级改造。按照每个投资主体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25%的扶持标准,可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补贴90.825万元。

现对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联系,联系电话024-82703835。公示时间为7天(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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