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辽委办发〔2022〕19号)、《沈阳市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施办法》(沈委办发〔2023〕1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受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公信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关于建立健全农村户厕长效管护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开展风险评估,现针对此项工作向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现就《关于建立健全农村户厕长效管护机制的意见(试行)》的社会经济影响以及公众意见与建议进行征询,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关于建立健全农村户厕长效管护机制的意见(试行)》
涉及区域:本项目包括全市9个涉农区县(市)即:铁西、浑南、于洪、沈北、苏家屯、辽中、新民、法库、康平。
二、项目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户厕长效运维管护机制,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制定本《意见》。
本《意见》共三章9条,内容包括一、总体要求,二、重点任务(明确各方责任、推进移交管护、强化后期运维服务、规范处置失去使用功能户厕、加强档案管理、强化资金保障),三、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宣传引导)。本《意见》详情内容可在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官网网站“https://nyncj.shenyang.gov.cn/zwgk/fdzdgknr/yjzj/cayjzj/yjzjwd/?Id=1911”中查看。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本《意见》的意见及建议: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本《意见》有关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本《意见》实施对利益相关者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本《意见》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以及对本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意见形式
公众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欲针对《关于建立健全农村户厕长效管护机制的意见(试行)》提出意见及建议的,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联系评估单位。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评估责任主体信息
评估单位:公信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安工 联系电话:13940090831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南七东路24号
电子邮箱:anminglong@gognxingroup.cn
评估责任主体: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李树理 联系电话:024-22862310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1号城新大厦1号楼
电子邮箱:gczb-nyj@sheny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