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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大豆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辽宁豆华天宝豆制品加工及其配套设施改造升级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乡村产业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4-12-03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我省农业产强镇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产发〔2022〕289号)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农办产发〔2024〕355号)要求,2023年大豆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辽宁豆华天宝豆制品加工及其配套设施改造升级项目,经辽宁立信仁国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通过验收评估。
项目位于沈阳市法库经济开发区,主要进行现有嫩豆腐生产升级及配套设备改造等。经评估,完成投资金额164.3万元,符合扶持范围的投资额87.19万元,按照每个投资主体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25%的补助标准,可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扶持21.8万元。
现对上述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0日)。如有异议,请与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联系,联系电话024-82703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