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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宠物医师协会更换协会负责人的公示
信息来源:动物防疫处 发布时间:2024-10-24
按照《沈阳市市级社会组织拟任负责人审核办法(试行)》要求,经沈阳市宠物医师协会申请,现对沈阳市宠物医师协会提报更换协会会长、副会长等人选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实名反馈至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8日。
联系单位: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锟泰大厦1307室
联系人:张波
联系电话:2353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