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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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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党组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2-02-07

中共沈阳市委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中心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1年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

1.坚持法治建设与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领导同志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制定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分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严格立法程序,高质量完成沈阳市耕地质量保护条例》立法,现已正式实施。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主要领导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自觉接受各类监督,督促班子成员依法行政。

2.坚持以干部学法用法来推动普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在全局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答题活动,引导干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确定普法重点内容,制定普法宣传工作方案责任清单,“谁执法谁普法”已成为工作常态

(二)推进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成效

1.巩固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果。全面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特别是在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服务方面改革力度远高于国家、省要求,实现了在审批时限压缩、审批要件精简、网上受理审批、相关信息共享的全覆盖。下放审批事项1项,并与县区对接做好指导,确保放得下接得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96次。

2.优化服务持续提升审批效能。深入推进“只提报一次”改革,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持续完善政务服务网对外公示信息,提升“一网通办”办事指南的精准度。加快推进服务事项流程再造,许可事项网办率100%,推进容缺受理等重点工作,办事便利度不断增强。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及时受理许可申报和咨询答疑。全年办理行政许可530余件,审批时限均压缩至法定时限20%以内,窗口办件好评率达到100%。

3.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有效落实。根据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完成增量文件的审查和存量文件的清理工作,实现以局名义印发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确认的全覆盖。全年对140余份发文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确认,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10份;对2019年以来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和现行有效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确认,现有涉及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在用文件27份。

4.持续加强和推动信用工作。开展扶贫脱贫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重点从资金使用、项目推进、资产管理和脱贫成效等四方面预防扶贫脱贫失信行为发生。从政策支持等方面,配合推进“诚信企业”“诚信示范村”等创建评选活动,助推诚信建设。有效落实“双公示”制度,340余家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在信用中国(辽宁沈阳)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决策法治化水平提升

1.建立健全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机制,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全程监督。提报市政府的审查议题,严格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程序。全年召开党组会24次,研究涉及乡村振兴战略、项目、人事、资金使用等重点工作。坚持以政务公开推进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全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近2600条。

2.加强发文的合法性审查。除规范性文件制定、提报政府常务会议题等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外,对以局名义印发的文件全部由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确认,保证文件的质量和有效性。同时,结合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碳达峰碳中和等有关要求,及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3.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在行政决策、案件处理、重大合同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全年以局名义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框架协议等民事合同都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顾问意见书。全年共审查各类合同80余份。

4.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切实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我局全年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62件,被市政协评为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1.持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自查与交叉互评工作开展为契机,对我市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从机构设置、队伍管理、制度建设、条件保障、执法工作、党的建设等6个方面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及时查摆问题进行整改。在全省互检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获得互评优秀档次,市队1个行政处罚案卷代表省参加农业农村部优秀案卷评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与市公安局就农业投入品打假、渔业刑事案件证据认定等工作进行业务交流,配合公安机关办理案件21起。

2.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公示制度常态化、全过程记录规范化、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单、行政检查计划结果、行政处罚结果等均通过相关网站进行及时公示。执法过程中严格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将记录内容刻成光盘附卷备查。对普通程序行政执法决定100%进行法制审核,全年审核12起。及时调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条例》等法律法规,重新修订量化自由裁量权基准179项,报司法局备案并在局官网公开。

3.强化文明执法理念。严格亮证执法,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系统。建立柔性执法机制,推进包容免罚。在全市全领域包容免罚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将包容免罚事项由30项扩大到41项。规定了包容免罚执法程序,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年共下发《不予处罚决定书》2份、《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作出没有罚款的警告处罚3份。

(五)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普法质效持续提升

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全面部署“八五”普法相关工作,积极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采取LED屏、宣传展板、宣传单、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行政、涉农法律法规。选派执法业务骨干就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赴县区宣传培训。“3·15”期间分别就农药、种子、兽药等农业投入品打假维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了专项普法活动。组织《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讲座。开展“宪法进农村”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宪法宣传材料及涉农法律法规等资料3000余份,学习强国等媒体对此活动进行了报道。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理论和业务学习不系统不连贯问题仍然存在,随着涉农法律法规的不断修订更新,法治学习也有待同步加强。二是执法制度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还有提升空间,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够,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农业法律法规覆盖面广,普法形式还不够新颖多样,宣传成效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1.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继续推进决策规范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3.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建设、队伍管理和执法工作,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培训,规范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在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上取得新进展。

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新修订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修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运用,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继续推进包容免罚工作开展。

5.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推进只提报一次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量,严格文件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继续推进“双公示”等信用工作,指导企业开展信用修复。

6.加大普法工作力度。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宪法、民法典以及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将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及新实施的《沈阳市耕地质量保护条例》作为重要普法内容。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中共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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