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公告公示
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资讯中心
市农经委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基层防线构筑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4

沈农经农发〔2018〕56号

市农经委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基层防线构筑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农机、畜牧、粮食主管部门,委机关负有行业监管职责处室、委属有关单位:

为落实沈阳市安委办《安全生产基层防线构筑行动方案》(沈安办〔2018〕36号)精神,进一步压实农业领域基层网格安全管理责任和生产一线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构建筑牢安全生产基层防线,稳步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企业危险作业和安全承诺公告制度

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组织指导涉及危险化学品、农业机械、农药、粮食仓储及加工、农村沼气、畜禽屠宰等可能存在较大危险作业的企业、工程项目等建立有效的危险作业和安全承诺公告制度。

(一)危险作业范围

1.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依法依规明确的有限空间、登高、临时用电、动火、深基坑、起重吊装和安装拆卸等危险作业;

2.纳入企业危险作业审批管理的作业项目。

(二)公告内容

1.企业危险作业的时间、地点和危险作业从业人员数;

2.对危险作业安全风险研判、隐患排查和危险作业区域安全情况;

3.危险作业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责任人、安全承诺责任人。

(三)公告方式

在保证危险作业安全的前提下,以本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名义,于每天10时前,通过企业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企业员工发布企业危险作业和安全承诺公告,并按照管理权限通过市或区智慧安监大数据平台向社会发布企业危险作业和安全承诺公告内容。

(四)职责分工及实施步骤

按照《沈阳市农经委关于确定市和区县两级涉农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单位的通知》(沈农经发〔2018〕16号)规定,市农经委各行业监管处室对口负责市级监管企业的安全承诺公告工作;各区县(市)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监管企业的安全承诺公告工作。市、区县两级行业监管部门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公布本行业危险作业的范围,抽查督促企业落实危险作业和安全承诺公告工作,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完成时限:5月20日前完成危险作业范围发布)

二、开展企业危险作业安全提示活动

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由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分别对存在危险作业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作业从业人员开展作业前安全提示活动。

(一)提示范围:通过智慧安监大数据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告本企业范围内危险作业和安全承诺情况的企业。

(二)提示内容:危险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事项和应急措施。

(三)提示方式:通过大数据管理平台,对已公告存在危险作业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行业管理部门管理人员通过手机短信或微信、APP终端推送提示;提醒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危险作业安全教育模版建议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企业从事危险作业的班组或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教育。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接到手机推送的提示后,依企业内部管理流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分层级对危险作业从业人员开展作业前安全教育,并派驻现场安全监护人员。

(四)职责分工及实施步骤

委机关各行业监管处室负责制定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作业安全提示模版建议内容,抽查督促直接监管企业落实危险作业实施前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完成时限:5月20日前全部落实)

三、全面落实生产一线全员安全责任制

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部署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生产一线班组,特别是从事危险作业的班组全面建立“3+1”型的安全生产责任防线,坚决纠正和消除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一)班组指定一名安全员。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和从事危险作业、作业区域职业危害严重的班组必须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员,由班组长或指定1名员工担任,负责本班组从业人员的岗位安全检查和危险作业前安全教育。

(二)班前班后召开一次安全会。根据生产实际,每天召开班前班后会,开展安全教育。班前会是指班组在工作开始前,由班组长讲解工作任务及所做的安全措施,讲解安全风险、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危险点分析;对工作任务进行分配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员身上。对不同工作分别进行技术交底,并确保每一个工作班组成员都已知晓。班后会是在工作结束后,由班组长总结当天工作的安全落实和施工质量情况,特别要查找不安全因素并举一反三,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避免同类错误在今后工作中发生。班前班后会内容要与工作票、危险点分析控制和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相结合,做到具体而不啰嗦、有重点而无盲点。

(三)人人安全责任一口清。企业应建立符合生产实际,通俗易懂的一线员工安全责任制,通过集中培训考试、班组长作业点检、安全员考核、员工互述互检等方式,保证每名员工熟记岗位职责,熟知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作业风险和应急措施,做到“四清楚”,即作业任务清楚、现场危险点清楚、现场的作业程序清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清楚,切实做到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不掌握不上岗、风险及应急措施不知晓不开工、隐患不消除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作业。

(四)建立安全工作群。各行业管理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微信、钉钉、企业内网层层建立政企之间安全和企业内部各层级工作群,实现行业监管部门与企业、企业内部各层级之间风险预警、安全告知、安全提醒等工作信息的快速流转,及时传达至生产一线作业员工。

(五)职责分工及实施步骤

委机关各行业监管处室、委属有关单位结合行业工作特点,制定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方案,指导监督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生产一线岗位员工安全责任,创新落实举措和方法路径,务求工作实效。(完成时限:5月20日前市管企业全部落实)

四、全面推进基层网格“五定五清”规范管理

按照“定格、定人、定责”要求,明确市、区县、企业(经营单位)安全网格的管理区域、管理对象、管理内容、管理标准、管理责任、考核机制和奖惩办法,建章立制,细化流程,规范运行,层层压实网格管理责任,推进网格化“五定五清”规范管理。

(一)准确摸清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市、区县两级涉农行业监管部门,按监管分工分别由委机关各行业监管处室(委属事业单位)和区县主管部门对管辖企业进行排查,组织实地查验;查清有营业执照和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建立本地区生产经营单位管理台账,合理确定每级网格安全管理职责。

(二)实名制管理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委机关各行业监管处室负责编制本行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示意图,明确市级、区县级、企业安全负责人、车间(班级)安全员等各层级责任人。

市农经委各行业监管处室牵头负责指导直接监管的企业完成沈阳市智慧安监大数据管理平台基础数据录入工作。

由委粮食储备处牵头,在市城区粮油市场管理所配合下完成6家直接监督管企业数据录入工作;

由委兽药饲料处牵头,在市兽药饲料监察所配合下完成15家直接监督管企业数据录入工作;

由委动物检疫监督与兽医医政处牵头,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配合下完成63家直接监督管企业数据录入工作;

由屠宰监管处负责3家直接监督管企业数据录入工作;

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在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配合下完成14家直接监督管企业数据录入工作。(完成时限:2018年5月31日前)

(三)全面推行“五定五清”规范管理。安全生产网格管理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实现管理辖区清、监管责任清、工作标准清、管理对象清、风险隐患清,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前)

五、实行驻厂安全监督员制度

在节日、两会和国家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由市、区两级涉农行业管理部门结合安全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向高危行业企业派驻安全监督员,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查找在责任落实、设备管理、岗位作业、培训教育、应急管理、外委工程、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管控检维修、动火、受限空间、采掘、爆破等高风险作业环节的安全风险,及时整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确保重点时段我市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有恶劣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一)派驻范围

高危企业和工程项目,以及需要驻厂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派驻企业和场所对象名单由市、区两级行业管理部门结合行业安全特点和监管实际确定。

(二)派驻时间

各级“两会”和全国重大活动,以及十一、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执行驻厂安全监督员派驻制度。安全监督员驻厂时间原则上为会议或重大活动开幕前两天至闭幕当天。

(三)派驻方式

各行业管理部门根据管辖企业实际和工作需要,每家企业原则上派驻1名安全监督员,也可以委托1名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专家驻厂,监督企业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时段停产停工企业,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应派员每日现场巡查确认关停情况。

(四)派驻安全监督员主要任务

1.监督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岗位责任等制度落实情况。

2.监督企业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应急值守情况。

3.收集和掌握企业动火、有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情况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

4.了解掌握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开展风险排查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5.监督企业危险作业和安全生产承诺公告研判、安全生产重要会议活动情况。

6.其他需要督促的安全生产事项。

驻厂安全监督员发现企业安全生产突发异常情况,要立即向本部门主管领导报告,按照领导指示要求及时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并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同时,及时汇总整理派驻工作日情况报告,并按要求上报。

(五)职责分工及实施步骤

委机关负有行业监管职责处室、委属有关单位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在重点时段7个工作日前制定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派驻驻厂安全监督员工作方案,并报委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基层防线构筑行动重在强化基层网格和生产一线的安全管理,旨在压实基层网格管理责任、倒逼企业落实生产一线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提升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各地区、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基层防线构筑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符合实际、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举措,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动员落实,确保五项重点工作任务有序有效推进落实。

(二)加强协调,统筹推进。构筑安全生产基层防线是结合当前我市基层安全管理实际,采取的加强型事故防范措施。各地区涉农主管部门、委机关各行业监管处室和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与双控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五化”建设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进。要立足建立完善制度机制这个根本、抓住全员参与和分级负责这个关键,督促网格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从我做起、从消除身边隐患做起,心想到、眼看到、腿跑到、手做到,形成坚固的事故防范壁垒,真正把安全生产防线推进到企业生产一线、推进到每一个角落。

(三)及时总结,务求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善于创新安全生产基层防线构筑行动的新模式、新路径和新举措,积极培育基层防线构筑行动示范企业和示范网格,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基层防线构筑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试点先行、由点到线、由线到面方式,梯次推进基层防线构筑行动。各地区、各处室要总结典型做法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

主办: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1号城新大厦1号楼
政务公开电话:024-82703878        邮编:110001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01000035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00449        辽ICP备18004178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