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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资讯中心
2024版“十不准、十不干、十严禁”,保命守则!强调一百遍不如看一遍 !
信息来源:农业安全生产处 发布时间:2024-05-31

强调一百遍不如看一遍 !

全员必学必看

1.高处作业事故警示

2.吊装作业事故警示


3.机械伤害事故警示

4.触电事故警示

5.叉车事故警示

6.气瓶事故警示

7.两分钟事故瞬间

8.静电事故警示

9.反违章视频:六类典型事故的预防及警示

10.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十不站、十不准、十不干、十严禁”,保命守则!


个人作业“十不站”


1、严禁在运行吊物下、起重吊臂作业半径下站人

2、严禁在设备运行、禁止区域或移动轨迹范围内站人

3、严禁在高处临边、孔洞等区域无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

4、严禁在易发生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内无安全措施与专人陪同前提下站人

5、严禁在热态熔融(喷溅)区域、红钢运行(高温辐射)区域以及电离辐射区域附近站人

6、严禁在拆卸阀门、管道、设备结构等情况下,处于压力、势能释放的正面区域站人

7、严禁在移动设备或装置、吊装件或移动车辆站人

8、严禁在无监护的立体交叉作业区域或动火作业区域下方站人

9、严禁在高压电气柜或变电区域无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

10、严禁在大型设备拆装、建筑爆破、环境不明、生产通道等区域未经许可站人

事故案例

严禁在设备运行、禁止区域或移动轨迹范围内站人

严禁在移动设备或装置、吊装件或移动车辆站人

严禁在运行吊物下、起重吊臂作业半径下站人

叉车作业“十不铲”


1、移动及球形物体未固定 牢靠,不铲

2、铲齿上升到极限,不铲

3、物品埋在地上,不铲

4、物品超重,超宽,不铲

5、铲齿上站人,不铲

6、料箱料架大小不一,不铲

7、任何带电物体,不铲

8、铲脚没有到位,不铲

9、作业人员未离开铲车5米之外,不铲

10、铲车上坐人 (教练车除外),不铲


电焊气割“十不干”


            1、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割。

            2、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3、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不焊割。

        4、在容器内工作无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割。

        5、设备内无断电,设备未卸压,不焊割。

        6、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不焊割。

        7、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割。

        8、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9、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割。

        10、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割。

起重作业“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光线隐暗看不清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角物件没有措施不吊;

       10、吊物过重不吊。

电气安全十不准

       1、无证电工不准安装电气设备。

           2、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3、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4、不准利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5、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和拔掉熔断器的电气设备。

       6、不准用水冲洗和揩擦电气设备

       7、熔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未办任何手续打桩动土。

       9、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脱离电源前不准接触触电者。

     10、雷电时不准接触避雷器和避雷针

登高作业十不

       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深度近视眼等疾病不准登高;

           2、无人监护不准登高;

           3、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时不准登高作业;

       4、作业现场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大雪、大雾不准登高。

       5、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6、梯子无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

       7、不准攀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不能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登高

       8、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9、高压线旁无遮拦不准登高

       10、光线不足不准登高

施工现场的“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2、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3、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模板又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6、电源开关不能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7、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8、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9、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10、施工现场备种材料应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人身安全“十不准

       1、不准不设好防护就开始作业。

       2、不准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不设安全网、不穿防护服作业。

       3、不准未搭好脚手架、未放稳梯凳就作业。

       4、不准携带笨重工具和材料登高作业。

       5、不准无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开挖基坑、沟槽。

       6、不准使用安全装置不齐备的机械(电气)设备。

       7、不准未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8、不准扒车代步或走道心、枕木头。

       9、不准在钢轨、枕木或车下坐卧、乘凉、休息、避雨和钻车。

      10、不准不了望就穿越线路,坚持“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股道。



 电力作业“十不干 ”19字记忆法



“票在人在、两点、两范围、两安全、一杆、一高、一空间”


票在人在:无票的不干,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不在现场的不干;

两点:工作任务、危险点不清楚的不干,危险点控制措施未落实的不干;

两范围:超出作业范围未经审批的不干,未在接地保护范围内的不干;

两安全:现场安全措施布置不到位、安全工器具不合格的不干;

一杆:杆塔根部、基础和拉线不牢固的不干;

一高:高处作业防坠落措施不完善的不干;

一空间;有限空间内气体含量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干。


一、高处作业“十不准”

1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深度近视眼等疾病不准登高。


2

无人监护不准登高。


3

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时不准登高作业。


4

作业现场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大雪、大雾不准登高。


5

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6

梯子无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


7

不准攀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不能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登高。


8

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9

高压线旁无遮拦不准登高。


10

光线不足不准登高。
二、施工安全“十不准”

1

不准爬脚手架和坐吊篮上下。


2

不准穿高跟鞋、拖鞋、硬底鞋、赤脚施工。


3

不准在架上追打、嬉戏和吵闹。


4

不准酒后作业和带病施工。


5

不准非机械工任意开机。


6

不准非电工搭接电线。


7

不准在外架和楼板上超载和集载。


8

不准在上面向下扔物抛物。


9

不准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在工地施工。


10

不准违反任何安全施工纪律和条例。
三、施工现场“十不准”

1

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2

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3

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4

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

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6

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7

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8

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9

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10

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四、安全行车“十不准”

1

不准酒后驾驶车辆。


2

不准私人动用公车,完成任务后严禁车辆不归位、乱停乱放。


3

不准超载、超速、超员。


4

不准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5

不准带故障出车。


6

不准让车不让速,严禁占道行驶。


7

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驾驶车辆。


8

不准(大雾天)事先不请示冒险驾驶车辆。


9

不准与乘车人闲谈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10

不准强行超车、变道和繁华地段超车。

五、电焊气割“十不准”


1

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不割。


2

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不割。


3

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不焊、不割。


4

在容器内工作无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不割。


5

设备内无断电,设备未卸压,不焊、不割。


6

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不焊、不割。


7

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不割。


8

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不割。


9

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不割。


10

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不割。
六、起重作业“十不吊”

1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

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

歪拉斜挂不吊。


6

工件上站人或物体上浮有活动物的不吊。


7

氧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体不吊。


8

带棱角缺口未整好不吊。


9

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10

违章指挥不吊。
七、电气安全“十不准”

1

无证电工不准安装电气设备。


2

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3

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4

不准利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5

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和拔掉熔断器的电气设备。


6

不准用水冲洗和揩擦电气设备。


7

熔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

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未办任何手续打桩动土。


9

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脱离电源前不准接触触电者。


10

雷电时不准接触避雷器和避雷针 。
八、井下用电“十不准”

1

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电流保护。


2

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


3

不准甩掉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4

不准甩掉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5

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6

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7

停风、停电的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不准送电。


8

失爆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9

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


10

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
九、施工质量“十不准”

1

严格按图施工,不准随便更改。


2

每一部分项工程进行班前交底,不准无交底施工。


3

各分项工程必须实行自检、互检、抽检,不合格者,不准进入下道工序。


4

主要隐蔽工程施工时,施工员必须现场监督,不准随便离开。


5

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运进工地使用。


6

砂子,碎石没有过筛,冲洗,不准使用。


7

水泥、钢材,砖等建材,未经化验或试验,不准使用。


8

严格材料配合比,不准施工现场不计量。 


9

砼施工时,不准在钢筋上行走或推车。


10

不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无任何劳动保护的人中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十、安全用电“十不准”

1

不准在高压电线下打井,防止井管碰高压线造成用户死亡。


2

不准在电线下面盖房、栽树、种爬蔓庄稼和堆入柴草,防止发生火灾及人身触电。


3

不准拾捡断落的电线和拆切拉线、地线,防止触电。


4

不准在电杆下面挖坑取土和在电杆上拴牲畜,防止造成倒杆断线以至人畜触电。


5

不准上变压器台、爬电杆、拉线、防止触电。


6

不准在电线下面放风筝、上杆掏鸟和往变台、电线瓷瓶上扔石子及用弹打鸟,防止损坏电气设备和触电。


7

不准在电线上悬挂各种铁器、家具以及干菜等物品,特别是晾衣铁线要与电线保持距离,以防磨破电线时电伤人。


8

不准在架空线下扬鞭,社员抹房勿碰电线,拖拉机耕地勿碰拉线,以防触电。


9

不准私拉乱接电灯等一切电气设备,村民用电申请,安装修理找电工。


10

不准私设电网和用电打渔,要杜绝一切窃电行为,对违者要追究责任。
十一、宿舍防火“十不准”

1

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2

不准卧床吸烟,乱扔烟头。


3

不准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4

不准在宿舍及楼内焚烧杂物。


5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

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设施。


7

不准使用酒精炉等明火器具。


8

不准擅自改动电气线路和电源设备。


9

不准离开宿舍不关电源。


10

不准故意损坏灭火器具和消防设备设施。
十二、厂车作业“十不准”

1

不准无证驾驶。


2

不准车辆带病作业。


3

不准在大灯失效时进行夜间作业。


4

不准酒后驾车。


5

不准单手拖把连续行驶。


6

装载货物不准超宽、超长、超高、超重。


7

在厂区道路,行驶速度不准超过5km/h。


8

不准未拔钥匙,擅自离开车辆。


9

不准疲劳驾驶。


10

不准急刹车、急转弯或超车时不打转向灯、不鸣笛
十三、个人安全位置“十不站”

1

严禁在运行吊物下、起重吊臂作业半径下站人


2

严禁在设备运行、禁止区域或移动轨迹范围内站人


3

严禁在高处临边、孔洞等区域无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


4

严禁在易发生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内无安全措施与专人陪同前提下站人


5

严禁在热态熔融(喷溅)区域、红钢运行(高温辐射)区域以及电离辐射区域附近站人


6

严禁在拆卸阀门、管道、设备结构等情况下,处于压力、势能释放的正面区域站人


7

严禁在移动设备或装置、吊装件或移动车辆站人


8

禁在无监护的立体交叉作业区域或动火作业区域下方站人


9

严禁在高压电气柜或变电区域无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


10

严禁在大型设备拆装、建筑爆破、环境不明、生产通道等区域未经许可站人




1




无票的不干






2




工作任务、危险点不清楚的不干






3





危险点控制措施未落实的不干






4




超出作业范围未经审批的不干






5




未在接地保护范围内的不干






6




现场安全措施布置不到位、安全工器具不合格的不干






7




杆塔根部、基础和拉线不牢固的不干






8





高处作业防坠落措施不完善的不干






9




有限空间内气体含量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干






10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不在现场的不干





    电焊气割,是高危险的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存在多种事故隐患。这些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容易发生火灾、爆炸、触电、烫伤、高处坠落、急性中毒等多种伤害事故,导致工伤、工亡及焊工尘肺、慢性中毒、血液疾病、电光性眼炎、皮肤病等职业疾病,直接影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为了避免悲剧的发生,作业人员在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针对以上情况,我们总结了生产现场作业的电焊气割安全“十不干”



1

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割。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

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雨天容易造成脚下湿滑,发生滑倒或坠落;同时雨天人体电阻较小,易触电。

3

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不焊割。

容器内部可能产生有毒气体和有害气体,未经清洗处理就实施焊接作业,可能导致中毒或者火灾事故。

4

在容器内工作无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割。

当照明不足时,容易发生误操作或其他安全隐患;焊接过程中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在通风不良情况下容易发生中毒事故。

5

设备内无断电,设备未卸压,不焊割。

设备未断电就进行焊接,会发生触电事故;压力容器未卸压就进行焊接,容易发生气体或液体喷出。

6

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不焊割。

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容易被火星引燃。

7

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割。

焊接物体性质不明,易发生不可预见性事故。

8

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电焊机的焊把线、接地线、焊钳,以及乙炔瓶上的回火阀、易熔塞等附件,是确保焊割作业安全性的重要设施。

9

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割。


有限空间或密闭空间内焊割时,必须有专人警戒和监护,以便在发生危险情况时及时处置。

10

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割。

禁火区内火灾风险等级高,在禁火区内实施焊割作业,一般实行(三级)审批制。


登高作业,是指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这类作业在施工现场经常进行,较易发生危险,导致高处坠落。

因此,为保障登高人员的生命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我们特别总结了登高作业“十不干”,希望能为大家的安全加一份保障。

1

患有登高禁忌症者,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

贫血、癫痫等的工人不登高。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深度近视眼等疾病及年满55周岁的员工不准登高。

2

无人监护不准登高。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无人监护不准登高。

3

没有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不准登高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没有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不准登高作业。

4

作业现场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雷电、

大雪、大雾时不准登高。


作业现场遇有大风、暴雨、雷电、大雪、大雾等恶劣自然天气时,不准登高。

5

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不准攀爬危房、危墙,不准在彩钢板、石棉瓦等非永久性建筑的屋顶站立、行走。

6

梯子无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和工鞋,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工作环境。梯子无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

7

不准攀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

不能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登高。

不准攀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不能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登高。

8

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作业人员登高时,思想必须要集中,攀爬爬梯时,手中不得握持任何物件,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9

高压线旁无遮拦不准登高。

在高压线旁进行登高作业时,要确保高压线旁有遮挡,无遮挡时不准登高。

10

未确认攀登物是否带电不准登高;光线不足不准登高。

登高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工作环境,未确认攀登物是否带电不准登高;光线不足不准登高。



起重吊装作业,是指使用起重设备将建筑结构、构件或设备提升或移动至设计指定位置和标高,并按要求安装固定的施工过程。这类作业在施工现场经常进行,较易发生危险,导致起重伤害。

因此,为保障起重作业人员及起重作业附近人员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我们特别总结了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希望能为大家的安全加一份保障。

1

歪拉斜挂不吊。


起吊的构件应确保在起重机吊杆顶的正下方,严禁采用斜拉、斜吊。

2

超载不吊。

严禁超载吊装和起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和设备。

3

吊物捆扎不牢不吊。

起吊前应先检查吊物的平衡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吊物捆扎不牢严禁起吊。

4

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对起吊物进行移动、吊升、停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用旗语或通用手势信号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起吊。

5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吊装有棱角的物件时,必须垫以木板或麻袋等物,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严禁起吊。

6

吊物上站人或有活动物体不吊。


严禁在吊起的构件上行走或站立,不得用起重机载运人员,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7

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严禁起吊埋于地下或粘结在地面上的构件。

8

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和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活可靠,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严禁起吊。

9

吊物重量不明、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吊装作业夜间施工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吊物重量不明、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严禁起吊。

10

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吊。

大雨天、雾天、大雪天及六级以上大风天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





电气操作,是指将电气设备状态进行转换,一次系统运行方式变更,继电保护定值调整、装置的启停用,二次回路切换,自动装置投切、试验等所进行的操作执行过程的总称。在电器操作的过程中较易发生危险,引起触电事故。

因此,为保障电气作业人员的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小编特别整理总结了电气安全“十不准”,希望大家铭记于心。

1

无证不操作。

电气操作人员要经过专业的培训,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装接电气设备。

2

不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电气设备和开关在工作状态下都带电,任何人不准玩弄。

3

不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4

不利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电热设备和灯泡将电能转换成热能,工作温度较高,稍有不慎,易引发火灾事故,不准用来取暖。

5

不启动挂有警告牌的电气设备。


电气警告牌的作用是提醒电气工作人员避免发生误操作或误入带电区域,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的电气设备。

6

不用水冲洗揩擦电气设备。


水具有导电性,用水冲洗揩擦电气设备时,易发生触电事故。

7

不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熔丝的作用是当电路严重过载时迅速熔断切断电源,电气设备的熔丝熔断时,更换容量不符的熔丝,起不到过载保护的作用。


8

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未办手续,不在埋有电缆的地方打桩动土。

9

不盲目对触电者进行施救。


发现有人触电,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进一步抢救;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不准直接接触触电者。

10

雷电时,不接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及人类进行安全生产、文明工作、建设的场所,包括陆地,海上以及空中的一切能够进行施工工作的地域。

施工现场存在许许多多的安全隐患,如果管理不善,很容易发生各类事故。为此,小编整理了施工现场安全“十不准”,希望为大家的现场安全管理助一份力。

1

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按要求佩戴安全帽。

2

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酒后不得进入现场施工。不得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3

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井架等垂直运输设备只能作为物料运输,不准乘人。

4

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进入施工现场,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以免脚部受伤。

5

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做脚手板使用

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单块重量不大于30kg。木质板、竹材板厚度不小于5cm。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做脚手板使用。施工作业时不准打闹。

6

未经培训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未经培训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7

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时,应按要求穿戴好安全帽、安全带。

8

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

设备吊装作业前,应先对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性能完好。起吊前,应先进行试吊。吊装过程中,下方不准站人。

9

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防止发生火灾。

10

施工现场各种材料不准乱堆乱放

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人身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最重要的财富,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是很多人因为安全意识淡薄,想要侥幸逾越安全禁区,结果导致事故发生,造成自身和他人终身残疾,甚至失去生命,给亲人和朋友留下一生无法弥补的痛苦。

因此,我们要时刻保持警醒,牢牢守住底线,勿入禁区,守护好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为此,小编整理了人身安全“十不准”,希望大家谨记,时刻注意人身安全。

1

没有接受安全培训不准上岗作业。

新入职的工人在上岗前要接受公司级、车间(项目)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

没有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作业场所。

进入作业场所要穿好工作服、工作鞋,戴好安全帽及其他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3

不准在作业场所随意穿行。

作业场所要走安全通道,不得随意穿行,以免误入危险区域。

4

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作业场所和生活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以免发生触电和火灾事故。

5

不准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工作前,应对工作点周围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自己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负责人报告,不得以任何借口冒险作业。

6

不准违反安全作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作业(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得私自改变作业程序和方法。

7

不准操作有故障的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要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报告处理,不能带病运行。

8

非操作人员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非操作人员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设施。

9

不准擅自拆除安全设施。

每天工作前应检查各种安全设施是否灵敏、可靠、有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严禁私自拆卸安全设施。

10

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准进行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书,方能进行相应的特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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