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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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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农业行业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工作一封信
信息来源:安全生产处 发布时间:2023-12-28

致全市农业行业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工作一封信

农业行业生产经营主体:

你们好,感谢一直以来对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即将过去的2023年,正是广大的生产经营主体很好地担负起了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使得我们携手共同守护了农业行业领域的一方安宁。

2024年元旦、春节即将临近,停工复产转换、极端天气风险等引发的安全生产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为预防安全事故,确保节日祥和安宁,特向广大农业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主体作出如下安全提醒:

一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做细、做实、做稳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工作,把工作规范落实到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把压力传导到每个岗位、每名员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要强化全方位隐患排查。各生产经营主体要针对岁末年初和节日特点,动态研判安全消防风险,严控超负荷生产风险,精准把握防控规律。加强施工现场、厂区、车间、食堂、宿舍等安全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突出重点部位、紧盯薄弱环节,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安排好值班值守、安全巡查工作。特别是动火、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审批监管。复工复产前全面开展作业条件确认检查,并对返岗员工开展返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三要强化低温雨雪灾害防范。冬季是设施农业生产关键期,元旦春节也是农产品消费高峰期。设施农业生产主体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预判灾害性天气对生产的影响,落实好设施加固、增温防寒、病害防治、隐患排查、安全巡查等措施,以降低灾害性天气影响,并严防火灾,保障“菜篮子”有效供给。生产企业要加强室外设施设备防冻防凝和维修保养。

事故往往出于松懈、疏忽、粗心,节日期间各生产经营主体必须进一步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让我们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共同维护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稳定环境,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力量!

祝农业行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安全生产中不断发展壮大、兴旺发达!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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