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沈阳市组织开展非洲猪瘟检疫政策宣贯及检疫技术培训专项活动
信息来源: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19-06-12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全省集中开展非洲猪瘟检疫政策宣贯及检疫技术培训专项活动的通知》(辽农服〔2019〕107号)文件有关要求,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沈阳市动物检疫部门加强组织,明确责任,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对官方兽医和从事动物及产品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了检疫技术、政策的宣贯和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检疫官方兽医的实践操作技能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动物疫病防控意识

以省服务中心组建培训讲师团为契机,广泛动员官方兽医积极参与选题及培训课件制作,从中筛选优秀作品参与组建讲师团,在比学赶超中提升理论水平,锻炼实践技能、提升综合素质。向官方兽医及协助检疫人员发放《非洲猪瘟防治检疫工作手册》100余册、《屠宰行业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资料汇编》40余册,通过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充分掌握理论知识,夯实理论基础,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向官方兽医发送非洲猪瘟防控政策短信2500余条,通过直观表达的方式使其掌握政策方向,做到依法依规实施检疫。

在市本级屠宰场和检疫分销检疫申报点的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屠宰企业显著位置、经营业户集中位置悬挂“依法依规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强化非洲猪瘟防控”等条幅6个。向屠宰企业负责人、生产人员等发放学习资料100余份,组织培训2次共计70余人次,引导其自觉履行非洲猪瘟检测主体责任,并督促其加强对检测人员、品质检验人员的指导与培训,严把畜产品安全生产关。向经营、运输动物及产品的经营业户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使其对相关法律责任有更深刻的认识,自觉参与到共同防控动物疫病中来。

本次宣贯及培训专项活动取得预期效果,使官方兽医学有所获、学以致用,使相关从业人员更加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凝聚了动物疫病防控的强大合力。


主办: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1号城新大厦1号楼
政务公开电话:024-82703878        邮编:110001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01000035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00449        辽ICP备18004178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