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中蜂、意蜂授粉安全,保护蜂群健康与种质资源,提升农作物授粉效率与农产品品质,防范花期农药使用导致蜜蜂中毒事故,结合辽宁省果树、设施蔬菜、粮油作物花期授粉与病虫害防控实际,制定本技术指导。
一、总体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协同管控、科学用药、错峰作业”,落实种植主体、施药主体、养蜂主体三方责任,推行花期尽量不施药、确需施药必护蜂,实现授粉增产与蜜蜂保护双赢。
二、核心防控技术要点
(一)严格农药选用,从源头控风险
1. 优先选用:生物农药(Bt、白僵菌、枯草芽孢杆菌等)、对蜜蜂低毒低残留药剂;防治蚜虫优先抗蚜威、吡蚜酮;防治菌核病等优选氟唑菌酰羟胺、啶酰菌胺、腐霉利等。
2. 严禁使用:新烟碱类(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啶虫脒)、有机磷类(氧乐果、敌敌畏、毒死蜱等)、拟除虫菊酯类(氯氰菊酯、溴氰菊酯等);严禁使用戊唑醇及复配制剂、禁限用农药、无登记及成分不明药剂。
3. 规范用药:严格按标签剂量、浓度、方法使用,不超范围、不超剂量、不随意混配,降低花蜜、花粉残留风险。
(二)精准错峰施药,避开授粉高峰
蜜蜂采粉活跃期为每日8:00—17:00,施药必须避开此时段。
• 最佳施药时间:清晨露水干后8:00前、傍晚18:00后蜜蜂归巢。
• 恶劣天气禁施:大风(≥3级)、高温、雨天禁止施药,防止药液漂移与残留加重。
(三)落实告知义务,联防联控
1. 常规施药提前3天告知周边3公里内蜂场;无人机飞防提前5天告知5公里内蜂场,明确施药区域、药剂、时间。
2. 蜂农主动报备放蜂位置,与种植户、合作社、村屯建立沟通台账,共同落实防护措施。
(四)规范施药操作,减少漂移伤害
1.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采用加强田间管理措施或生物防治的方式。
2.在施药时间上,应尽量在花期前或花期后施药为好。
3.必须花期施药的,要选用高效低毒、残效期短的农药,禁用高毒性农药。
4.采用细雾、低漂移喷头;无人机作业控制高度、速度,加装沉降剂,严控雾滴飘移至非靶标花区。
5. 设施作物放蜂期,施药后充分通风、残效期过后再恢复授粉;花期尽量采用烟熏剂、粉尘剂替代喷雾。
6. 可在药液中添加蜜蜂驱避剂(石炭酸、硫酸烟碱、苦参碱等),降低采集中毒风险。
(五)蜂场应急防护,降低损失
1. 接到施药通知,及时关闭巢门、转移蜂群至安全区,或采取遮阴、通风、控飞措施。
2. 保持蜂群清洁饮水,饲喂0.1%维生素C+5%糖水增强抵抗力。
3. 发现中毒征兆(蜂箱口大量死蜂、肢体蜷缩、授粉蜂骤减),立即隔离、取证并上报。
三、中毒应急处置(快速处置流程)
1. 立即止损:幽闭蜂群,转移蜂群至安全区,采取后续的解毒措施。
2.急救饲喂:0.1%维生素C+5%糖水饲喂;疑似有机磷类中毒可适量使用0.05-0.1%硫酸阿托品或0.05-0.1的解磷定溶液喷脾解毒;有机氯类中毒可在250ml糖水中加入磺胺噻唑注射液3ml,搅拌均匀后喷脾。
3.蜂群发生农药中毒后,蜂箱内巢脾上饲料要全部摇出,同时更换备用巢脾。
4. 现场取证:留存农药包装、作物样本、死蜂样品、施药记录、告知凭证。
5. 上报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农业农村、植保、畜牧兽医等部门,依规调查处置、定损理赔。
四、保障措施
1. 技术下沉:各级农技、蜂业技术人员深入果园、菜田、蜂场,开展面对面指导、实操培训。
2. 绿色防控: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生态调控,减少花期化学用药。
3. 协同机制:建立“植保—果菜—养蜂”信息互通与联合巡查,及时化解纠纷、防范事故。
4. 宣传引导:普及安全用药与护蜂知识,提升种植户、蜂农守法意识与防护能力。
本指导适用于辽宁省全域蜜蜂授粉作物花期农药使用管理,各地结合本地作物、蜂种、气候细化落实,全力守护蜜蜂资源安全,支撑农业提质增效与生态平衡。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0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