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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专题专栏
沈阳市做好大型生猪屠宰企业检疫监管工作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5

当前,国内外非洲猪瘟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生猪价格处于较高水平,为保障我市生猪产品供应和安全,沈阳市在不断优化检疫服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全力做好我市三家大型屠宰企业的检疫监管工作,确保沈城百姓吃上放心肉。

一是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屠宰企业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严格的入场查证验物工作,并通过追溯平台对入场生猪进行登记。建立屠宰全过程档案记录,保证生猪来源清、产品去向明。驻场官方兽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消毒体系,监督企业做好各环节的消毒灭源工作,严防动物疫病传播。

二是严把屠宰检疫关。驻场官方兽医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切实把好生猪入场关、待宰巡查关、同步检疫关、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关以及检疫出证关。及时受理厂方的检疫申报,监督屠宰企业开展非洲猪瘟自检,检疫合格且非洲猪瘟检测阴性的,方可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三是强化检疫过程痕迹化管理。检出的不合格动物产品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强制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信息立即上传至辽宁省动物卫生信息平台,驻场官方兽医随时核查,保证数据真实、准确。驻场官方兽医配备的检疫执法记录仪采集到的执法录像实时上传至采集站,保证检疫全过程可视化、信息化、全方位、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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