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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专题专栏
加强管理 层层审核 沈阳市从严开展从事检疫官方兽医备案工作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0

官方兽医是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是依法享有出证权者。为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建设,保证动物检疫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有关要求,沈阳市加强管理,层层审核,从严开展从事检疫官方兽医备案工作。

我市从事检疫官方兽医由各区、县(市)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自主申报,要求必须从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已公布的官方兽医名单中选择。为防止出现漏报、错报,汇总全市从事检疫官方兽医名单后,市级检疫机构逐一核实身份信息,符合条件的,上报至省级机构。经省级机构确认公开的,由各级系统管理员分配追溯平台权限,取得印章后方可从事检疫工作。为确保检疫工作顺利开展,从事检疫官方兽医备案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模式,各区、县(市)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岗位、出证权限等可随时申报。

动物检疫工作具有技术性强、风险性高、法定性强等特点,全面规范官方兽医行为,是预防动物疫病传播、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无疫安全、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前提。经公布的从事检疫官方兽医,将加强法律法规、业务技术、检疫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我市动物检疫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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