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紧紧围绕“两高于”目标任务,不断夯实脱贫地区、脱贫人口脱贫基础,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确保巩固脱贫不稳定户脱贫成果,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稳定脱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市帮扶监测户16075人,其中:康平县12073人,法库县1592人,辽中区929人,新民市1481人。
一月份:
1.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安排下达年度衔接资金。
2.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动态排查,针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采取帮扶措施。
3.完成《中办督查调研报告》汇报材料起草工作,拟履行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会程序。
4.指导县区完善项目库建设。
5.指导县区制定2022年度小额信贷工作举措。
二月份:
1.落实省乡村振兴局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以实际印发时间为准)。
2.组织召开市医保局、教育局等12各部门防贫监测预警分析会。
3.完成县级资金投入安排。
4.召开乡村振兴工作会议。
5.开展帮扶项目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调研。
三月份:
1.督促各区县市确定完成本年度产业帮扶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及时公示并上报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备案。
2.形成防返贫监测一季度工作报告。
3.开展一季度督导检查。
4.完成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方案。
四月份:
1.对年度工作会议、重大政策措施、帮扶项目推进、资金落实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2.对监测数据分析,完成问题数据整改。
3.调度扶贫项目资产运行情况。
五月份:
1.中央、省、市、县四级衔接资金100%安排到具体项目上。
2.为脱贫户制作张贴防贫监测宣传单。
3.督导县区帮扶项目开工情况。
六月份:
1.2021年及之前年度扶贫项目全部完工、完成验收,资金拨付到位。
2.形成防返贫监测二季度工作报告。
3.开展第二季度督导检查。
4.完成半年工作总结,召开半年工作形势分析会。
七月份:
1.中央、省、市、县四级衔接资金序时支出进度达到50%以上。
2.每年一次防止返贫监测集中入村入户大排查。
3.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完成上半年帮扶工作总结
八月份:
1.2021年及之前年度闲置、收益率不达标的扶贫资产全部投入使用,2022年预估收益达到5%以上。
2.对集中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和回头看。
3.督促指导县区加大小额信贷工作推进力度
九月份:
1.形成防返贫监测三季度工作报告。
2.开展第三季度督导检查。
3.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扶贫项目资产清查核查。
十月份:
1.中央、省、市、县四级衔接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
2.抽查防返贫监测户帮扶政策落实情况。
3.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衔接资金绩效评价。
十一月份:
1.2021年及之前年度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收益全部打卡到户。
2.完成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更新,含收入计算等。
3.开展对县考核工作。
十二月份:
1.开展第四季度资金项目督导检查。
2.2022年各级衔接资金支出进度达100%,年内项目全部完工,确保项目达产见效。
3.形成防返贫监测年度工作报告。
4.完成年度工作总结。
全年落实“五个一批”、小额信贷、就业帮扶、社会帮扶等政策,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实施乡村振兴。
沈阳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