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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十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公示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发布时间:2023-03-29
现将《<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0项整改任务验收意见》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13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24863629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 98号
附件:《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0项整改任务验收意见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9日
《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0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