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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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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农业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农业安全生产处 发布时间:2023-01-05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沈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部署要求,现将《沈阳市农业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沈阳市农业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做好岁末年初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各类隐患问题,高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措施、省50条措施和我市109条任务清单、191项措施责任清单,牢记安全生产“四常”指导性要求,准确把握岁末年初农业生产安全规律特点,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典型事故教训,全力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集中整治安全理念树得不牢、企业主体责任落得不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精准、隐患排查整治不细、监管执法宽松软、应急预备准备不充分、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等十方面突出问题,结合农业实际,聚焦农机、畜禽屠宰、兽药饲料、农药生产、农村沼气、设施农业等重点领域,即时管控安全风险、动态清零隐患问题、高效处置突发事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具体实现目标:

1.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

2.不发生应急处置不当衍生的次生安全事故;

3.农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达标率100%、“四个清单”(风险清单、隐患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建设达标率100%、应急预案编制达标率100%。

三、组织领导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沈阳市农业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处室负责同志、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农业安全生产处,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调度通报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安全发展理念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和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

(二)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市局相关处室(单位)督促农业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经营主体由安全生产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由部门监管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经营主体本质安全水平。

1.组织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用好网络媒体,使用钉钉、微信、云视频会议等方式,2023年1月20日前分级分批组织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车间、工段和班组负责人培训的重要内容,常态组织全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知识,保证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到位。

2.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组织修订完善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规模以上企业须在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3.聚焦季节性因素和疫情防控封闭式生产条件下的新情况、新变化,组织开展安全风险专项辨识,研判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岗位操作、作业环境、管理模式等方面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2022年12月15日前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风险清单,分类分级落实各项管控措施,12月20日前,对照管控清单,完成首轮全覆盖安全生产、防火自查自改,完善隐患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此后常态推进并动态更新“四个清单”。

4.做好应急预防预备。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应急预备准备,制定或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预案修订。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局相关处室(单位)滚动研判风险,即时发布预警提示,清单化制定落实管控措施和责任。重点时段提级加密研判,构建突发事件情景,细化落实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大宣传行动

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全面摸排、扎实整改、严格执法,把隐患消灭于萌芽。

1.全面组织企业自查自改。督促各类企业紧盯基础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关键部位,分车间、班组、岗位进行起底式排查,形成隐患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计划并落实推进,12月25日前完成首轮自查,此后常态推进,厂级、车间级、班组级检查按照每月、每周、每日不少于1次频次推进。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12月31日前,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市局相关处室(单位)对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意见》今年以来对国家、省督查反馈的问题隐患开展“回头看”,逐项复核,确保真改、实改、改彻底。

3.细化层级监管。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市局相关处室起底梳理安全监管对象,场景化厘清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压实各生产经营单位监管责任。2023年1月10日前完善安全监管名录,开展首轮重点单位全覆盖执法检查,凡是近三年发生过事故的单位必查、高风险企业必查、重点企业必查。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和有影响事件。

(1)农机行业。严厉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拼装改装、超速超载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要坚决查处打击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事故。

(2)农药、兽药饲料行业。重点检查是否超范围生产、经营;各级安全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关键环节粉尘防爆设施、设备安装、管道容器检验检测情况;有限空间、动火生产作业环节安全制度、规程执行情况;生产原料和产品存储安全情况;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安全隐患检查及整改是否形成闭环。

(3)畜禽屠宰行业。重点检查大型屠宰企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液氨储存、制冷压力管道容器检验检测情况,涉氨岗位操作资质情况,安全制度规程执行情况,分割车间、职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防机械伤人、安全用电和防火安全疏散通道情况,食堂使用燃气、醇基燃料情况,安全隐患检查及整改情况,应急预案及组织演练情况。

(4)农村沼气行业。重点检查沼气工程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沼气池发酵、清理安全制度规程执行情况,储气罐及管道安全检查检验情况,沼气安全使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5)设施农业大棚园区。加强各地设施农业园区安全防火、防灾指导,督促检查乡镇、村屯和业主做好火灾防控工作,落实防漏电、禁用明火、清理棚边易燃物等措施,采取严禁烟火、安装网络监控、极端天气加强人员值守等措施。 

(6)渔业生产领域。落实市《加强冰面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压实农村养鱼塘冰面安全管理各层级责任,摸清工作底数,建立台账、设置警示标识。湖泊、水库举办冰面冬捕活动要制定方案周密安排,加强安全管理,施划安全区域限制人流车流,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7)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安全、消防检查,对科研设施设备、检验检测、实验室、锅炉房、食堂燃气、办公区域、出租房屋、车库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特别是涉及用电、用火、电动车停放充电、使用燃气醇基燃料等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市局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利用线上、线下媒介广泛开展火灾、燃气燃料、违规操作事故案例警示和宣教,以案示警。强力推进燃气“关阀行动”、消防“三清三关”,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自救疏散逃生能力。

(五)做实做细重点时段安全保障

元旦、春节、全国和省市“两会”期间,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市局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突发事件,做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

五、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总体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2年12月12日前)

制定全市农业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对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月31日)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市局相关处室(单位)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成因,对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

(三)集中攻坚(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会、推广有关地区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攻坚行动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31日)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措施,逐项推动落实。总结百日攻坚行动,形成一批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市局相关处室和所属单位要充分认清岁末年初安全和防火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工作措施,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落实监管责任

要织牢织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整改,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及时报送信息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市局各行业监管处室要按照各阶段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从12月16日起,每周四按照附件格式报送工作信息,2023年3月20日之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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