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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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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农业安全生产处 发布时间:2023-01-04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指示,省市主要领导也做出相关批示。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两办,市委市政府两办和省农业农村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12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农业领域落实国家、省市主要领导指示、批示和工作部署情况汇报,对做好元旦春节和省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层层压实安全责任,结合冬季生产紧紧抓住农药生产、兽药饲料生产、畜禽屠宰、设施农业、渔业冰上冬捕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重要环节、重点部位,逐级逐岗压实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到班组、到岗位;三是要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加强风险研判,筑牢安全风险防线

元旦春节期间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管理形势更加复杂。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树牢底线思维,加强风险研判,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前移安全关口,督促经营单位将安全风险和隐患及时排查出来,采取相应工作措施,有效管控风险、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及时传递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严防恶劣天气致灾、引发事故。市局各行业领域监管处室(单位)要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督导检查,督促各区、县(市)行业部门和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扎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三、聚焦问题隐患,扎实开展排查整治

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紧盯重点单位,聚焦问题隐患,持续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沈阳市农业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沈阳市农业行业领域冬春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全市农业领域2023年元旦、省市“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和应急保障工作的方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行立改;发生事故的区县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其他地区要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坚决杜绝隐患演变为事故。市、区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安全管理,同时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效应,确保形势持续稳定。

四、严格制度落实,做好应急值班值守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守值班纪律;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工作运转规范有序;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针对性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按照规定进行报告,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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