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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三批普查实验室筛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高标准农田建设处 发布时间:2022-09-19
根据省土壤三普办通知,组织开展我市第三批普查实验室推荐工作。凡符合《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号)中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的本市辖区内实验室,可填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纸质材料(含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光盘)9月30日前一并报送至沈阳市农业农村局,提报单位对其提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农田建设处孙绿明;
联系电话:82242084
附件:申请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