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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大国农全国技能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场与信息化处 发布时间:2022-07-15
一是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推进相关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摘要(详情参见附件):
1.申报类别: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产品)、企业品牌两类。区域公用品牌名称需为“产地+产品”。企业品牌须为国家级龙头企业或对当地农业产业有较强带动作用的企业。
2.申报数量及条件:申报品牌必须是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划(GAP)认证(至少获得一项),且在有效期内的。每个类别最多推荐一个。
3.申报流程:申报主体登入中国农业品牌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在线打印生成申报书,经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7月12日前邮寄至省农业农村市场与信息化处。
二是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参加“大国农匠”全国农民技能大赛(种养能手类和农村电商人才类)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大国农匠”全国农民技能大赛(种养能手类和农村电商人才类)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