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服务中心
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3-03-02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的正确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中心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较好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

一、2022年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领学促学作用。下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通知》,制定局法律法规学习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学习内容,从综合类和行业法律两方面列出相关法规30余部。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及执法人员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乡村振兴促进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等测试活动6次,推动全局上下学深学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制度建设与落实。建立健全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印发了《市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党组决策事项范围、程序,完善事项监督机制,确保决策方案正确制定实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的意见》,加强发文的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和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保证合法有效,并及时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对以局名义印发的120余份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认,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22件,开展文件清理4次。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项目等论证,对采购合同、框架协议等进行审查,全年审查合同80余份。坚持以政务公开推进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全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43条。

(三)持续推进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加快推进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持续完善政务服务网对外公示信息,提升“一网通办”精准度。疫情期间,积极引导企业选择“网上办”等非现场办理渠道。巩固深化“放管服”成果,开展政务服务规范运行自查、简政放权排查和“回头看”,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受理许可申报和咨询答疑,实现零投诉、零违纪。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落实“双公示”,近500家(次)企业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在信用中国(辽宁沈阳)网站进行公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办理包容免罚案件5件。

(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公布自由裁量基准和免罚事项,规范执法行为。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督促执行《行政执法十条禁令》,加强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并将整治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为全年重点任务来抓,下发整治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制发任务清单。加强对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程序培训,特别是通过开展案卷评查来“找问题、查漏洞、抓整改、促提升”,规范提升办案质量。全年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5件,配合公安机关办理案件10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的1个行政处罚案卷代表省厅参加农业农村部优秀案卷评选。

(五)持续提升普法宣传工作质效。制定《沈阳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有效落实。坚持日常普法与专题普法相结合,通过开展“3·15”销毁假劣兽药行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宣传宪法、民法典、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营造社会守法尊法用法氛围。推进农村普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打通农村普法最后一公里。全年培育农村守法用法示范户950余户,实现全市50%的行政村有守法用法示范户。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意见》,强化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工作,发布2021年度沈阳市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我市某动物医疗有限公司使用假兽药案被选入全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在东北新闻网进行报导。

(六)持续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修订了《沈阳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沈阳市种植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沈阳市农机作业防灾救灾应急工作预案》,细化应急处置措施和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针对性和时效性。注重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实战水平。组织召开了重大动物疫情桌面推演和“瘦肉精”中毒等畜产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及演练,强化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理论掌握不够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解决问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深度、广度有待于扩展,法制审核力量和办案数量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学习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强化法治工作保障。持续深化理论学习,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履行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党组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和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等制度,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力度,提高制作质量。

二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完善制度建设、队伍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案审会制度,成立执法办案指导小组,规范提升办案水平。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懂农业又熟悉法律的执法人才。

三是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聚焦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捍卫农业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联合执法监管,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共同探讨打击新型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规范审批服务制度,提升“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一网通办”精准度和行政审批效能。加强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有效落实“非禁即入”。继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双公示”,打造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运用,通过组织法律法规宣讲、发放宣传材料、在检查中对监管对象现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多渠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常识,积极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主办: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政务公开电话:024-82703878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 邮编:110001
网站标识码:2101000035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00449 辽ICP备18004178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