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根据《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室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室秘发〔2018〕36号),结合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韩大鹏同志任市委农办秘书处处长;
王玉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綦华同志任综合处处长;
杨宏同志任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处长;
孙海同志任农村改革处处长(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春昕同志任乡村振兴处处长;
陆丹同志任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
苏文红同志任乡村产业发展处处长;
刘芳利同志任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处长(卧龙湖生态保护处处长、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主任);
刘大军同志任市场与信息化处处长;
杨振江同志任国际合作处处长;
高峰同志任科技教育处处长;
宋晓光同志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王宏业同志任种植业管理处处长;
韩波同志任农业投入品监管处处长;
张强同志任畜牧产业发展处处长;
唐斌同志任动物防疫处处长;
蒋洪祥同志任动物检疫监督与兽医医政处处长;
周立靖同志任兽药饲料处处长(市饲料工业办公室主任);
韩雪峰同志任渔业渔政管理处处长;
赵红同志任农垦管理处处长;
沈洪俊同志任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处长;
尹晓光同志任农田建设管理处处长;
赵璐同志任农业安全生产处处长;
巴卫国同志任项目金融处处长;
许士胜同志任扶贫开发综合处处长;
王子芳同志任扶贫开发指导处处长;
王振宇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世兵同志任总畜牧兽医师;
王迅同志任总工程师;
郑云瑛同志任总农艺师;
孙成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杨金峰同志任综合处副处长;
刘常宏同志任乡村振兴处副处长;
李成勋同志任乡村产业发展处副处长;
毛世骏同志任市场与信息化处副处长;
王嵩同志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
李良同志任种植业管理处副处长;
刘丽娟同志任畜牧产业发展处副处长;
姜荣林同志任兽药饲料处副处长(市饲料工业办公室副主任);
程军同志任农业安全生产处副处长;
于兴福同志任扶贫开发指导处副处长;
夏春梅同志任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人事处副处长)。
因机构改革,以上人员原任职务自然免除。其他处级领导干部待上级有关部门批复后,履行相关任职程序。
中共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