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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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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树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样板建议 的提案(第315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农村改革处 发布时间:2023-04-21

李大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树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样板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现状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区县(市)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因村制宜,一村一策,通过深挖土地资源、盘活存量资产资金、发展特色产业、提供劳务服务等形式拓宽集体经济收入渠道,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为抓手,在实践中探索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村村联合、村企对接等发展路径,努力推动村集体、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结成权责分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合体。截至2022年底,全市村级集体经济10万元以上的村1003个,占比73.7%,较去年增长33%,超额完成2022年目标任务。

二、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1.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试点。定期调度全市235个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9个区县(市)的51个村进行调研检查,督促试点工作走深走实;在法库县召开试点工作经验总结现场会议、编印全市试点工作典型案例汇编,不断深化试点成果、发挥带动作用。

2.实施村企联合发展。开展“党建促振兴、村企共发展”村企对接活动、召开启动会议,针对摸排出的82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动员96家国有、民营企业开展产业项目帮扶合作,发展特色产业,增加经营性收入。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联合发展,组建混合所有制经营主体,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辽中区刘二堡镇蒲河满族村成立“蒲河满乡”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与盘锦市河蟹商会联合,采取“党支部+合作社+企业+农户”的发展模式,发展扣蟹养殖项目,通过销售扣蟹、蟹田大米获得收入。

3.实施村村联合。统筹协调,加强指导,整合地域相邻、资源相连、产业相近,有发展意愿的集体经济组织通过“飞地抱团”“强弱联合”“强强联合”等方式联合抱团发展。于洪区平罗街道富强村成立御隆苑佳绿色农业公司联合邻村共同投资252万元,建设3座大棚养殖南美白对虾,开创了“离海养殖”的沈阳奇迹,全年出虾8万斤,村集体增收30万元,带动农户增收15万元。于洪区平罗街道前辛台村成立全区首家村级农产品配送公司,并将后辛台村、大林村等周边12个村的20余种优质农产品纳入配送目录,采取套餐销售模式,实现了抱团发展。

三、总结集体经济发展经验,树立典型样板

我市先后出台了《沈阳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关于充分利用农村改革成果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沈阳市利用农村改革成果落实“三变”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性文件,不断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新模式,鼓励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利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等工作成果,在深挖土地存量资源、盘活存量资金资产、推动特色产业发展、拓宽生产服务范围等方面拓展收入渠道,建立“经营主体+村集体+农户”的股权联结机制和“保底收入+分红收入”的利益分配机制,使村集体、农户和各类经营主体,结成权责分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合体。目前,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形成了资源开发型、服务创收型、产业带动型、乡村旅游型、物业经营型、股份合作型、电商带动型、土地经营型、资产经营型、抱团发展型十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四、加强培训宣传,推广典型经验

1.加强培训观摩。举办全市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培训村党组织书记,进一步提升引领乡村振兴素质能力。2023年3月,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村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全市1527个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培训,5名村党支部书记在培训会上交流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经验。组织12个涉农区县(市)组织、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赴沈北新区、康平县和法库县进行实地观摩,开展交流讨论,宣传推广有益经验。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常态化开展“县乡搭擂台、比武促振兴”观摩活动范畴,组织乡村两级党组织开展观摩拉练,现场观摩学习典型经验。

2.加大宣传力度。在农民日报、沈阳日报、沈阳电视台、云盛京等媒体宣传报道我市村级经济发展情况。组织驻村第一书记拍摄制作“沈阳市驻村第一书记帮扶案例”微视频,通过人民网、乡村干部报、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台等渠道广泛播出,进一步扩大宣传推广力度。

五、下步工作安排

1.深化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建设。选取党组织领导有力、村民凝聚力较强、集体资产基础较好的村,因地制宜领办创办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休闲旅游、置业出租等多种类型的合作社,积极发动党员群众入社,加强运行管理、宣传引导。年底前,全市50%的行政村实现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运营投产,收益见效。

2.开展“联村共建”。以乡镇(涉农街道)为单位,加强党委组织领导,统筹地域相邻、资源相连、产业相近、有发展意愿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飞地抱团”“强弱联合”“强强联合”等方式,成立合作联社、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公司等经营主体,打造“致富共同体”,整合利用资金、项目、土地、人才、信息等资源,深化规模经营,做强做大乡村特色产业,形成区域特色品牌,有效拓宽村集体增收渠道。

3.实施村企对接合作。开展新一轮“党建促振兴、村企共发展”对接活动,市县两级推荐100个资源禀赋较好、发展意愿较强的行政村与辽农集团、沈阳副食集团等企业开展对接合作,通过项目共建、资产参股、物业出租、消费增收、劳务中介等方式,以“企业+村集体”“企业+村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村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模式,充分发挥企业资金、人才、经营优势,推进集体资源资产高效化合理化利用,切实增加村集体收入。

4.推广典型经验。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挖掘培育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资源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推广,示范引领全市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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