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服务中心
关于推广重金属污染农田功能性修复 材料的提案(第284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科教处 发布时间:2023-04-25

郭书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重金属污染农田功能性修复材料的提案》(第284号)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协调,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每年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及时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指标明确到具体实施区域和图斑地块,建立并推荐落实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名录,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持续跟踪风险管控效果,全市受污染耕地进行土壤与农产品协同评估实现全覆盖。2020年以来,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9%以上,省农业农村厅对我市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与安全利用给予了高度评价。2022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9.4%,较2021年提升了0.25个百分点。

为加快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普及应用,稳步提升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我局积极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和中轻度受污染耕地调控示范区建设,累计建设0.56万亩,主要采取水分管理、品种调整、土壤调控、叶面阻控、优化耕作等农艺调控措施,开展不同安全利用技术措施的集成应用与效果验证。为保证项目实施的安全性和科学性,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和中轻度受污染耕地调控示范区所施用土壤调理产品须列入《农业农村部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联合攻关品种与产品拟验证清单》或取得肥料登记证。

您关于推广重金属污染农田功能性修复材料的相关建议,对保障我市粮食生产及生态环境具有较强的指导借鉴作用。如您提及的复合性功能材料等相关产品已纳入《农业农村部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联合攻关品种与产品拟验证清单》或取得肥料登记证,请在后续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和中轻度受污染耕地调控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给予产品推介和技术指导,我局将适时开展相关试验论证工作。

感谢您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主办: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政务公开电话:024-82703878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 邮编:110001
网站标识码:2101000035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00449 辽ICP备18004178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