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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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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南地区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案(第366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场与信息化处 发布时间:2022-05-09

桑桂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沈南地区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政策方案,扶持农村电商经济发展
为加快推进沈阳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先后制定了《2022年沈阳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若干政策》《沈阳市2022年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新突破实施方案》《沈阳市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沈阳市2022年农村电子商务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深入贯彻落实“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的指示精神,全力构建包含电商人才培训体系、配套产业体系、电商平台体系、综合服务体系、寄递物流体系、试点示范体系在内的“六大体系”,拓宽农产品电商销售渠道,支持沈南地区及其他涉农区县打造地标特色产品、区域公共服务品牌,建设农村电商发展配套设施与电商物流配送网络,培育电商人才与电商运营主体,全面促进沈南地区及其他涉农区县农村电商的健康发展,切实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突破。
    二、突出农村电商重点,支持发展农村经济
  (一)打造本地农业电商品牌。针对沈阳市各区县农业产业普遍存在的“缺规模、缺品牌、缺深加工、缺宣传推广”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坚持规划先行、高端站位,制定了《沈阳市十大农业品牌规划及沈阳大米品牌实施方案》,通过加强品牌规划设计、强化产品质量标准引领、营造宣传推介氛围、建立名牌农产品营销网络、完善品牌运行体系,全面实施“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企业知名品牌”的电商品牌发展模式,全面支持“苏家屯大米”“永乐葡萄”以及草莓、蓝莓、生菜等农产品打造农业电商品牌、创建地理标志。同时,依托在苏家屯区建设的电商村、电商镇、县域电商服务中心,通过发展精深加工、完善包装设计、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通过注册网店、网红直播、拍摄短视频,拓展农产品的线上销售渠道,提升农产品知名度,为建设苏家屯区农业电商品牌奠定产品基础。
  (二)建设农村电商平台体系。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电商平台对促进新时代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在依托电商村、电商镇、县域电商服务中心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驻主流电商平台、打通线上销售渠道的同时,积极扶持培育具有沈阳特色、属地性质的特色电商平台,服务属地电商村、电商镇及县域电商建设,为本地农产品展示销售、宣传推广、信息发布提供平台渠道。2022年,市供销社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将原“京户通-沈阳市城乡农村电商服务平台”升级为“合合通-沈阳市城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并同步开发手机app,设置农产品电商化、产销对接、数字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旅游、金融合作、综合服务等功能模块并提供相应服务,助力“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双向流通体系建设,推动沈南地区及其他涉农区县的农业生产、农业经营、农业管理、农业服务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三)强化电商人才培训。为解决农村地区缺少“懂电商、学电商、用电商”的电商人才这一核心问题,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供销社、淘宝公司、东软集团,邀请专业电商讲师,组织举办多场市级、县级电商人才专项技能培训。同时,针对电商镇、电商村村民需求,围绕账号注册、产品上架、网店运营、直播带货,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电子商务知识和实操技能培训,培养高素质的农村电商人才与电商经营主体。2022年,将重点加强对基层干部及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进行培训,支持各涉农区县委托专业机构以及联合高校开展涉农电商人才培训,在当地建设电商人才团队、发展电商经营主体、培育电商带货网红,营造起浓厚的电商发展氛围,带动更多人参与到“农村电商助力乡村振兴”的队伍中来。
  (四)优化电商发展环境。为保障农村电商可持续运营、农民持续性增收,市农业农村局坚持整合资源、融合发展,完顶层设计,做到精准施策,全方位优化沈南地区及其他涉农区县的电商发展环境。支持建设县域电商服务中心、电商产业园,发展冷链仓储设施与电商直播中心,为属地电商发展建设所需配套设施;促成市交通局、市邮政局、市供销社与社会快递物流企业的多方合作,进一步降低物流配送费用,完善县、乡、村寄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农村电商专项资金使用方案,保障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奖补到位,确保农村电商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将农村电商与沈南地区红色文化、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优势资源充分结合,打造“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的特色产业链条,促进当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感谢您对沈阳市农村电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市场与信息化处
    责 任 人:谢金柱
    承 办 人:张宗泽
   联系电话:82703800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2日


主办: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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