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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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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培育农业实用人才提案 (第182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2-05-09

齐蕴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培育农业实用人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培育高素质农民的相关举措

(一)围绕产业需求精准遴选培育对象

在法库县、康平县、新民市、苏家屯区、辽中区、沈北新区、于洪区、浑南区等8个区县(市)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575人。各项目县紧密围绕产业发展需要遴选培育对象,重点突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者及农业经理人三类培育对象,其中:经营管理型475人,专业生产型50人,技能服务型50人。

(二)推行灵活有效的培训方式

充分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在“云上智农”APP上,开展在线学习。经营管理型培训全面推行“线下70%学时+线上30%学时”培训模式,即:线下84学时、线上36学时。积极组织培训基地与“云上智农”APP运营商衔接,签订线上培训协议,加强在线课程开发和规范化管理,确保线上培训质量,组织专家、教师和农技服务人员上线服务,运用培训形成的大数据,开展线上技术指导服务。

(三)拓宽农民教育培训供给渠道

坚持“专业院校引领、培训机构服务、生产基地实训”原则,充分发挥各区县(市)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职能,认定新民市新型农民培训教育发展中心、沈阳市苏家屯区农民科技培训中心、法库县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沈北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康平县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等单位为培训机构,负责宣传招收学员、制定培训计划、优选培训师资、编选培训教材、建立培训档案等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服务,认定辽宁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中心、凤城市大梨树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服务中心、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沈阳翼泽万方科技有限公司(大疆无人机)、隆平高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单位为实训基地,负责实训实习、现场观摩和参观考察等技能实训和后续服务。通过专业院校和社会资源的广泛参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育机构、培育基地、参训农民等多方参与的农民教育培训多元化格局逐步形成。目前,各项目县正按计划开展培训。

二、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的相关举措

(一)积极培育农村创业带头人。沈阳市始终高度重视农村创业工作,支持乡村振兴。为鼓励广大农民创业,2021年出台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创业带头人管理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20〕53号)文件,通过认定、扶持创业带头人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助力乡村振兴。三年来,我市累计扶持创业带头人等创业典型220人,补贴1100余万元,实现带动就业2744人;通过创业带头人认定,间接帮扶创业主体8000余户,带动就业6万人。其中,认定农民身份创业带头人1556人,实现带动就业农民8654人。发放涉农县区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216.1万元。对扶持农村创业带头人,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成效显著,对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和总体经济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积极给予创业农民资金支持。为保障广大创业者的创业热情,沈阳市相继出台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19〕45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补充通知》(沈人社发〔2019〕59号)等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文件,为减少创业者创业初期资金压力,提供更加灵活的资金支持。为方便农民创业需求,我们扩大涉农贷款范围,对以农事生产为主的农民创业者提供贷款。目前,市农业农村局针对涉农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即可申请,政府给予部分贴息。2021年全市共发放涉农创业担保贷款316笔,发放金额5854万元。

(三)组织开展“双创”宣传活动。为进一步吸引我市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我市于3月开展返乡入乡创业创新政策宣传周活动。一是梳理现有的市级财政、金融、人才、土地、培训等返乡入乡创业创新政策,与国家、省政策汇集成政策大礼包,展开宣传。二是积极联络市农业产业链协会,使用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运用“链易得”平台,宣传“双创”相关政策、全市优秀创业创新带头人创业事迹。三是制作全市返乡创业创新宣传片,运用抖音、快手、公众号、链易得平台等媒介宣传。四是编辑《致返乡农民的一封信》,发布各区县并张贴于街道、村的公示栏。

(四)组织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2021年7月,我市围绕“农业产业链提升行动和龙头企业提质增效行动”组织开展市级大赛评选,宣传动员“链主、链农、链创、链队”参加,征集初创组和成长组共计20个项目,评选出12个参加省级初赛。在全省大赛中,我市入围4个项目。最终荣获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优胜奖1个。在全省14个市,沈阳参赛选手最多,获奖最多,取得双创大赛历史最好成绩!沈阳市农业农村局荣获“优秀组织奖”。沈阳水木田园有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济作物有害物质零残留种植体系”晋级全国总决赛。

今年,我们继续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加大“舒心就业”服务品牌建设,提升主动服务能力,继续扩大宣传,推进政策有效落实,切实推动我市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开展。

三、重视人才驱动的相关举措

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才科技培训,培养乡土创新创业人才。集中力量确保完成300名“青年农民上大学”培训任务,发掘树立一批优秀结业学员典型,分享创业经验、交流创业成果。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继续选派科技特派团,围绕我市县域经济发展重点工作,以大田、果树、蔬菜、食用菌、林业、养殖业、农机、农产品深加工等,设立科技特派团专项,为乡村振兴提供科技资源和人才支撑。

四、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育的相关举措

实施农村电商发展三年行动,电商村达到165个。市级部门指导各区、县(市)组织农村电商培训等活动。对我市各区县(市)政府领导和农业主管部门领导、企业老总、企业经营者、技术人员以及定期下到乡、村进行全面培训。按计划定期举办有关电子商务的领导班、总裁班、业务班。邀请起步较早的省市领导、专家、学者、企业家,进行农村电子商务成功案例分析和典型经验分享,培育出有沈阳特色的农村电商。今年,按照计划拟完成2000人的农村电商培训项目。

五、培育乡村工匠的相关举措

我市重视涉农区、县(市)非遗传承人的挖掘和培养,全市现公布的市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9名,涉农区、县(市)有88名,约占42%。在历届“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暨“沈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都组织涉农区、县(市)非遗传承人参加展示展演活动,极大地扩大了农村非遗传承人的影响力,推动农村地区非遗有效传承。同时每年开展了对农村地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为其发放补助经费,支持其开展传承授艺活动。我们将在2022年举办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暨“第八届沈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继续邀请农村非遗传承人参加,扩大农村地区传承人的影响力,推动其有效传承。继续对考核通过的农村地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发放补助费,为其开展传承工作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进一步挖掘农村地区的非遗资源,支持其申报第九批市级非遗代表名录,将符合条件的非遗项目列入沈阳市第九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积极鼓励农村地区传承人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人,对符合条例的传承人认定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感谢您对全市农村实用人才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单位):人事处

    责 任 人:巴卫国

    承 办 人:马文蓉

    联系电话:82703872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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