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一村一品”专业村奖补政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村一品”专业村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也是振兴乡村产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把“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放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来优先推进,围绕富民、强村、兴业的发展定位,加强规划引领、政策支持、示范带动。为加快推进专业村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在专业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政策保障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一、关于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政策
2021年,我市本级财政共投入村级经济发展资金36223万元,用于支持设施农业建设、设施渔业及稻田综合种养、农村电子商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种植业及养殖业保险市级补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公路和村内道路建设等。投入各级次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4761万元,2022年计划投入市本级安排相关资金13759万元,按照《沈阳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沈财农〔2020〕230号)规定,该项资金可用于田间机耕道等工程建设。计划2022年,保障农村安全饮水,新改建供水工程82处。改造10千伏农村电网161公里。新建、维修农村公路800公里、村内道路1300公里,安装路灯20000盏。建设农村公厕44座。提升农房质量,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改造农村危房250户。我们将全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改善动力电、物流、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充分发挥各类服务机构作用,为专业村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二、关于“一村一品”奖补资金政策
为进一步推进专业村建设,印发了《沈阳市“一村一品”专业村考评奖补实施方案》(沈农秘发〔2021〕71号),方案明确,从2020年开展专业村三年建设行动到2022年连续三年,每年拨付“一村一品”专业村专项奖补资金1975万元,对50个获评沈阳市“一村一品”专业村分三个档次以奖代补,第一档次专业村每村补助50万元,第二档次专业村每村补助40万元,第三档次专业村每村补助35万元。奖补资金由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统筹使用,可用于已获评的“一村一品”专业村提档升级,也可用于培育新的“一村一品”专业村发展壮大,还可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使用”的原则,与其他财政投入资金整合,统筹用于“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主要用于《市农业农村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沈农发〔2020〕11号)确定的种养提升工程、加工提升工程、电商提升工程、旅游提升工程、流通提升工程、经营主体提升工程、科技提升工程、品牌提升工程、软硬环境提升工程、庭院经济提升工程等10项任务建设。各相关区县(市)农业农村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的专业村奖补实施方案,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制定具体资金使用方案。
为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承包地确权成果,通过独资、入股、合作等方式开展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生产项目。支持村集体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农家乐、民宿等乡村旅游产业,采取租用闲置庭院等形式发展庭院经济,多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持续推动专业村发展建设。
三、关于新栽植果树和果园政策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精神,“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作出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决策部署。2021年11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要求“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业地”,“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在平原地区原地类为耕地上种植果树、植树造林的地块,逐步退出,恢复耕地属性”。我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各项措施,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四、关于冷棚财产保险政策
为充分发挥农业保险机构市场主体优势,进一步提升分散风险能力,推动种植业保险高质量发展,2021年,我市印发了《沈阳市2021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沈财金〔2021〕308号),开展的种植险保险有5个险种:粮油作物保险、农业大灾保险、日光温室大棚保险、食用菌保险、中药材保险。其中,日光温室大棚根据不同设施结构设定8000~17000元的每亩总保额。钢筋骨架和砖墙、钢筋骨架和土墙、竹木结构和土墙的日光温室大棚年基准费率为2%,钢架无后墙结构的大棚年基准费率为3%。保费承担比例为农户投保缴纳35%,政府补贴65%(包括中央30%、省级20%、市级15%)。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自行投保,也可以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村委会组织农民投保。我们将组织各区县(市)有关部门和各承保机构持续加大种植业保险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持续扩大种植业保险影响力,全面宣传种植业保险,让农户了解保险政策,提高种植业保险的群众满意度、知晓度和社会支持率。
五、关于2021年雪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相关政策
为全面做好2021年11月雪灾后的生产恢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发展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了《沈阳市关于促进雪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沈农种发〔2021〕157号)。一是加大保险支持力度:加快保险理赔进度,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减轻受灾主体还贷压力,加大再贷款投放力度;三是对受灾主体给予救灾补助:对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四个地区给予救灾补助,主要用于种植业、养殖业雪灾损失补助、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补助。其他地区可根据本地区财力制定切实可行的救灾补助政策;四是支持灾后设施农业重建:对2022年完成重建的受灾温室,达到当年设施农业项目建设标准的,享受2022年设施农业建设扶持政策。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吸引金融和社会力量,推动政策、资金、资源进一步向专业村聚集,不断推进“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专业村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