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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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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109号提案(关于提升农村电商发展 促进农产品销售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场与信息化处 发布时间:2021-05-24

市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电商发展,促进农产品销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情况

    为推进沈阳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先后制定了《沈阳市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2019年沈阳市农村电子商务项目管理指导意见》《沈阳市2021年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发展原则,以沈阳粮食、蔬菜和特色作物“三个核心区”为基础,以搭建区域性农业电子商务运营平台为载体,鼓励各县区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农村电商人才,不断提升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日用品线上、线下交易质量和水平,逐步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等三大体系建设,全面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成效

    为提升农村电商发展,促进农产品销售,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创新方法、担当作为,采取自拟建设标准、自主公开招标、资金直接拨放到企业的方法,全面实施社会参与、市场运营、专业建设的模式,在全市9个涉农区、县(市)首次推进电商村建设,一次性建设110个电商村。2020年6月16日完成招标,截至去年底已建成并正式挂牌运营,服务期限满一年,到2021年7月底结束。同时,市农业农村局督导各中标公司及市供销社全面深入到区县市、乡镇街道和电商村,按要求全面推进每一个电商村10项指标任务的完成。全年在9个涉农区、县(市)共培训电商专业人才1520人。目前,我市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已发展到1200家,同比去年增长20%。电商销售额超100亿元,同比去年增长25%。培育了辽中区电商示范县和法库县新供销数字电商产业园,打造了信昌大米、禾丰饲料等全国电商销售的领头羊,评选出新民福来食品、辽中万谷园米业、法库山山伟业等10家年销售额超500万元的本地特色农产品电商品牌。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融合发展

    坚持农村电商建设与“专业村”“产业村”“数字乡村”“美丽休闲乡村”“中心镇”等项目建设相融合,集聚力量,相互赋能,推动乡村建设更好、更快、更高标准融合发展。

    (二)坚持整合资源

    坚持协调淘宝、京东、苏宁等线上店铺和线下连锁生鲜零售资源,组织产销对接,促进在线批发、产地直供、社区团购与物流配送、销地互联互通。坚持电商乡村建设与村级供销社、村级邮政站、村级商务站、村级益农信息社,以及银行系统、通信系统、交通系统、油气系统、电力系统、中粮系统的基层站点建设有效整合,共享资源,合作共赢。

    (三)坚持扩大效益

    坚持农村电商建设有利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挥第一书记和村级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促进“一村一品”发展,推进产业振兴;有利于促进农产品品牌发展,做大做强品牌经济;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系统优化;有利于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益。

    (四)坚持标准至上

    坚持选择好的电商法人(有创业激情、兴趣爱好、成熟经验等);好的电商产品(特色、品牌、大众必需);好的电商平台(国家级、市级、企业级、个体微信商城等);好的电商包装(远距运输、保鲜耐储);好的电商物流(顺畅、便捷、低价、安全);营造好的电商氛围(各级重视、全民参与、政策资源融入),确保农村电商建设方向正确,发展稳妥。

    四、发展方向

    2021年按照省、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农村电商发展,促进农产品销售,确保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将印发《沈阳市2021年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并监督政策落地实施。继续发展沈阳农村电商模式,计划建成县域电商服务中心9个、电商镇9个、电商村40个,培训电商专业人才2000人,农业电商直播基地1个,本地电商品牌企业10个。着力打造一批在东北地区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涉农电子商务应用、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具有市场销售终端开发能力和产业带动能力较强的农村电商企业。

    (一)发展农村产业电商

    推进实施产业村电商、产业镇电商,加强与阿里、京东、腾讯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深度合作,将我市及全省特色、品牌产品,以及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优质产品在线上扩大销售,带动就业,增加收益,形成产业。鼓励县域发展产业村镇,强化电商经营主体培育和电商人才培训以及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二)发展本地农业电商品牌

    重点扶持具有属地性质的特色电商品牌,带动本地电商产业及电商体系发展,共同服务于属地电商村、电商镇及县域电商发展,持续打造本地电商品牌,推动电商产业做大做强。

    (三)发展产业链融合电商

    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加强乡村特色产品企业、基地与市区地利生鲜、新隆嘉等大型商超、社区对接,共同建设农超对接型电商平台,推进订单生产,开拓属地市场,稳产稳销。

    (四)发展电商化农产品

    通过电商培训及配套服务,提高基层干部、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电商意识、品牌意识,发展电商化产品,推进标准化生产、特色化包装、质量安全检测、“二品一标”认证,实现农业电商化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沈阳市农村电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单位):市场与信息化处

    责 任 人:谢金柱

    承 办 人:窦  智

    联系电话:827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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