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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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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的建议 (第0066号)答复
信息来源:合作经济指导处 发布时间:2023-04-14

周继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的建设》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试点基本情况

2020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厅字〔2020〕18号),全国第二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开始,全国共104个试点县和3个地级市。2020年9月20日,我市于洪区、沈北新区被国家批准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2021年10月30日,于洪区、沈北新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获省委、省政府批复同意实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底。

于洪区试点内容有六项:一是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二是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三是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四是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五是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六是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  

沈北新区试点内容有七项:一是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二是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三是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四是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五是建立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六是健全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七是健全宅基地审批和监管机制。

二、试点成效

目前,试点地区累计形成宅基地制度改革成果66项,完成119个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完成165个村57273宗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并建立数据库,完成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换发不动产权证书2364本,审批宅基地121宗。

新华网以“沈阳市沈北新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成效显著”为题,肯定性报道了沈北新区宅基地改革工作,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新华通讯社以“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 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沈北新区乡村振兴实践观察”全方位报道了沈北宅改工作。央广网以“辽宁首创!于洪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项目在沈阳农交中心交易平台挂牌”对于洪区两宗宅基地出租项目在沈阳农交中心交易平台成功挂牌进行了宣传。

一是在制度探索上,于洪区形成了7大类43个制度清单,沈北新区形成了8大类23个制度清单,主要从制度层面探索解决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行使、资格权认定、使用权流转、自愿有偿退出等方面问题。

二是在所有权行使上,沈北新区兴隆台街道单家村明确宅基地增值收益在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成员之间分配比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签订协议,试点农户每宗获得固定租金0.3万元/年,前三年试点村获可变租金2万元/年保底分红,第四年可获企业纯利润8%分红,50%分配给参与的村民,50%村集体留存,试点村农民实现了宅基地租金、集体经济股金、打工薪金、流转承包土地现金等“四金”增收。

三是在使用权退出上,在充分保障农民居住权益的前提下(保留农户资格权),于洪区边台村自愿有偿退出4宗宅基地,补偿农户72万元;沈北新区大孤柳村自愿有偿退出13宗宅基地,补偿农户325万元。

四是在放活使用权上,聚焦村集体和农户共同增收目标,沈北新区单家村“稻梦小镇”、立新朝鲜族特色餐饮、四龙湾寨北农业等特色项目16个,已运营8个,盘活利用宅基地142宗,农户户均年增收2万余元,村集体增收10万余元,带动1000余农户实现就近就业。

三、下步安排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要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试点中,我市将坚决贯彻党中央的指示要求,坚决落实农业农村部的工作思路,坚持“试点先行、先立后破、稳慎推进”的原则。把握“一条主线,三条底线”,即以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为主线,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

一是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路径,建立健全农户宅基地的有序流转、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等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基础性工作。2月底,完成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成果自验收工作,5月底前完成省级验收,并做好部级大数据中心验收准备。12月底,迎接农业农村部宅基地制度改革成果的评估认定工作,全面做好总结。

二是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按照《沈阳市开展乡村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开展项目审批,建立以区县、乡镇(街道)为主,一个窗口受理、多部门联审联办制度,实行“线上运行、线上审批”,多部门联审联办、共用互通的工作体系,方便农民群众办事。每月对区县宅基地审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调度。4月份,组织对区县宅基地审批中应把握的相关政策进行业务培训。

三是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因地制宜推动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提升村庄村容村貌,做好村庄空间布局规划。12月底前,全市完成353个村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应编。

四是开展闲置利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眼乡村产业发展需求,推动美丽乡村建设,鼓励试点地区利用自然、人文等资源优势,通过闲置宅基地或者闲置农房,引入社会资本或者村民自主经营,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等村集体资源资产,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发展。

五是开展宅基地执法工作。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违法必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执法,维护群众权益;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制定培训方案,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开展农村宅基地业务培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印发宣传单、相关知识手册等方式加强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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