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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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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议(第0268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农田建设处 发布时间:2023-04-18

尊敬的王铭、栾冰、王琦代表:

您们在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七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议》收悉,建议中反映的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基础设施现状及存在问题等内容客观真实、全面具体,解决问题的建议切合实际,已列入2023年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将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整合汇总成3项重点工作内容,并逐项推进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到2035年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决策部署,经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充分结合已建设工程数量及实际情况,初步规划到2032年前,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各区县结合实际情况,做到“五结合”,即“与当地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相结合;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结合;与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相结合;与国土空间规划相结合”。做到“五突出”,即“突出集中连片、建设重点;突出高效节水、生态农田;突出保护黑土、提升质量;突出建用结合、保险兜底;突出信息管理、智能监管”。围绕“两突破、五结合”(突破按年设计、突破补助标准;结合灌区排干、结合易旱易涝区、结合建设现状、结合新增粮食产能、结合新增耕地),以“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为总目标,以“五集成”(政策集成、技术集成、模式集成、项目集成、资金集成)为核心思想,以解决项目区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全面初步设计及项目储备。

二、建立健全集中统一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体制

目前我市初步形成全市高标准农田“1+1+3”管理体系。其中前一个“1”指《沈阳市耕地质量保护条例》,后一个“1”指《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规定》,“3”分别指《沈阳市高标准农田规划(2023-2032年)》《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导则》和“在线监管平台”。

1.《沈阳市耕地质量保护条例》,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法制化保障,经市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10月29日通过,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2.《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规定》,对标先进省份江苏省出台的《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责任、目标、模式、程序等要素进行明确。

3.《沈阳市高标准农田规划(2023-2032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我市计划到2032年前将全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基础。

4.《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导则》,主要解决建设标准的问题,落实国家、省、市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各个环节具体要求,指导区县有序推进。

5.“在线监管平台”,整合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管护五大内容,对项目进度、资金管理、建后管护等关键环节进行闭环管理,将“1+1+3”体系通过平台全方位展现,已于2021年10月起运行。

三、建立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1.我市打破按年设计、省亩均补助标准限制,开展773.5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面初步设计,组织区县完成2032年前拟建设项目全面初步设计。

2.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传统模式向投融资模式转变。2021年5月,辽中区与农发行签订创建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县)战略合作协议,并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切口,通过融资确定项目投资方式,以产能指标交易收益为主要还款来源。

3.积极向财政筹措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以2022年为例:一是支持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投入各级次资金6686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3273万元、省资金8193万元、市资金5399万元,支持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3.16万亩,主要用于支持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损毁工程修复和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二是健全高标准农田设施管护机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投入各级次高标准农田管护奖补资金1550万元,其中:省资金1250万元、市资金300万元。三是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投入水利专项资金6090万元,重点支持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排干改造工程、大中型灌区标准化建设及维修养护、排水站维修养护等项目,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4.积极争取建设指标,以国家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通过整区域推进与投融资模式相结合,破解资金、指标双重阻碍。目前正在制定我市《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拟逐级上报申请,向国家争取建设指标。

5.积极筹集资金。一是通过占补平衡提高亩均投资标准。积极探索新增耕地指标、新增产能指标和新增水田指标入库交易,通过投融资模式与占补平衡相结合,提高建设标准和亩均投资标准。二是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为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单独安排日常管护资金和“在线监管平台”、铁塔试点等监管资金。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高标准完成省下达的5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二是推进高标准农田“1+1+3”体系建设,形成条例+规定+规划、导则、在线监管平台“五位一体”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体系;三是完成到2032年前拟建设项目整体谋划及全面初步设计;四是推动项目建设从传统模式向专项债、贷款模式全面转变,确保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真正的高标准农田。

感谢您们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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