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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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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0045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种植业处 发布时间:2023-04-07

栾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市设施农业发展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全市高标准设施农业面积24.82万亩,其中:温室10.66万亩、冷棚14.16万亩,主要分布在新民市(16.42万亩)、辽中区(3.1万亩)、苏家屯区(1.82万亩)铁西区(1.35)万亩等地(四地区面积占总量的91.42%)。日光温室主要分布在省道107沿线(新民-辽中段)新民市的大民屯、兴隆堡,辽中区的冷士堡、养士堡、杨士岗等乡镇,面积7.67万亩,占全市总量的72%;冷棚主要分布在新民市柳绕地区的梁山、姚堡、卢屯、红旗和大红旗等乡镇,面积11.2万亩,占全市总量的80%。是省内最大的蔬菜和西瓜种植基地。各地区因地制宜,集聚发展,形成了新民大民屯、辽中养士堡蔬菜;苏家屯永乐、法库丁家房葡萄;新民兴隆堡、铁西高花草莓;辽中六间房、沈北尹家花卉;新民梁山西瓜;于洪光辉蛹虫草等多个各具特色的设施农业集聚区。我市设施品种不断增加,由最初只能生产韭菜、芹菜、西红柿、黄瓜等常规蔬菜品种,拓展到几乎涵盖了所有类别的种植业“菜篮子”产品。除了蔬菜之外,还包括西甜瓜、食用菌、葡萄、草莓、花卉等特色品种。2022年全市设施蔬菜播种面积47.2万亩,同比增长4.6%,产量204.4万吨,同比增长1.2% 。有效地保障和丰富了农产品市场供应。

二、政策扶持情况

自2019年起,我市强化对设施农业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连续4年出台政策对新建的规模以上温室小区给予基础设施补助的政策,四年共累计拨付基础设施补贴资金1074万元。为激发农民建棚积极性,从2020年开始,我市创新发展思路,将省、市补助资金叠加,加大政策资金投入,提高设施农业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增加补贴种类,农民建棚积极性大幅提高。2022年全市设施农业产值实现83.9亿元,同比增长5.4%,占全市种植业总产值29%。以新民大民屯地区目前推广建设的高标准温室为例,跨度11.5米,高度5.5米,长度200-300米,设施内生产面积可达4亩左右,每亩建设成本近5万元,年生产蔬菜3茬,亩效益5-6万元,是种植玉米收益的100余倍,种植水稻的60余倍。近年虽然受疫情影响部分设施产品出现滞销情况,但是在政府大力支持和政策调控下,总体收益继续呈增长态势。其中新民市新建设施农业面积近2万亩,设施农业已成为有效拉动地方产业发展,促进农民致富增收的支柱产业。近三年全市设施农业共发放补贴资金4.74亿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为切实抓好2023年设施农业有关工作,2月17日,我局组织召开2023年设施农业发展座谈会,镇、村负责人及农户代表就产业发展前景、经济效益、建设计划、政策需求等进行交流,并就目前在设施农业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代表提出问题,精准制定扶持政策;同时转变思维,拟在老旧棚区改造、恢复设施生产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进一步深挖存量设施农业生产潜力,推进设施农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2023年我市继续将省、市补助资金进行叠加,一是对建成高标准温室小区、冷棚小区每亩分别补助最高3万元、0.7万元;二是对老旧温室改造达到标准日光温室,每亩最高补助1.5万元;三是对上年建设连片规模达到50亩(含)以上的温室小区,按照水电投资额的50%给予基础设施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感谢您对我市设施农业发展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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