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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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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农业生产企业金融扶持政策以及加快土地确权的建议(第0044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供给侧改革处 发布时间:2023-03-28

栾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业生产企业金融扶持政策以及加快土地确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我市采取多项措施扶持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发展及加快土地确权:

一、强化产业政策扶持

(一)农业企业政策扶持方面。一是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和50万元。二是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对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建、在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先进加工设备的,按照设备投资总额度的30%给予补助。三是对新增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不含土地投入)以上,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四是对流动资金贷款增量300万(含)至5000万元以内部分,按照不高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一次性贴息。

(二)合作社政策扶持方面。对省、市、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分别按实际合同利率,最高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0%、100%、50%给予贷款贴息。

二、强化金融政策供给

一是建立面向金融机构的正向激励机制,对开展支农支小再贷款业务的法人银行机构给予3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撬动法人银行机构用好央行低成本资金。二是用好政府增信工具,促进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对“三农”主体的担保费率,对担保额度500万元以下担保费率1%,担保额度100万元以下不收担保费,担保额度500万元以上担保费率1.5%。三是强化创业担保贷的推广使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对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三、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我市于2014年启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2015年,9个主要涉农区县市全面实施。到2018年底,完成了1434个行政村、62.86万个农户家庭承包耕地面积内业调查、外业测量、公示审核、签订承包合同等任务。2019年启动颁证程序,同步开展“回头看”。2020年,开展确权数据汇交工作,解决“双份地”、“接边压盖”等问题1.5万条,市级确权数据通过省质检,汇入省级确权数据库。2021年,开展确权登记颁证遗留问题专项清查工作,指导区县排查问题、建立台账、梳理原因、妥善化解。截至目前,全市共计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58.6万份,颁证率93.3%。通过土地确权颁证,农村家庭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确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四、强化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对沈阳域内拥有有效抵押物的小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包括设施农业所有权大型农机具所有权、集体林权、集体资产股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涉农企业房屋所有权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盛京银行联合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落地省内首笔农村产权流转贷款,盛京银行沈阳新民支行成功发放首笔依托“设施农业使用权”预流转登记的“大棚贷”16万元。今年3月,沈阳沈北富民村镇银行在沈阳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金工作推进会现场签约两笔农业贷款135万元。

除此之外,我们还组建注册资本10亿元农业投资公司,利用股权投资、资产投资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支持合作社及农业生产企业发展;积极深化政银企合作,与金融机构进行对接,助力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金融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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